勞工比照公務員增「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 綠委籲政府補助8成薪

▲▼立法委員林宜瑾、陳素月、張雅琳與沈伯洋於今日召開「解救三明治世代 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0-100歲 國家和你一起顧!」記者會。(圖/林宜瑾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們提出政策建議,呼籲勞工也要增加「7天有薪幼兒照顧假」。(圖/林宜瑾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擬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陳素月、張雅琳、沈伯洋今(29日)舉行記者會,支持勞工比照公務員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由政府挹注經費補助8成薪,期盼立法、行政共同協助「三明治世代」跨過難關。

林宜瑾指出,支持家長職場育兒,也是解決少子化的良方之一,根據試算,若增加勞工7日全薪家庭照顧假,每年最高需要新台幣925億元,而財政部1月初步統計2023年稅收超過預算數3671億元,可從此挹注政策所需經費,不過,她也要呼籲所有雇主,支持勞工照顧家庭可以留住好人才,希望雇主一起負擔。

陳素月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企業員工實際申請家庭照顧假比率僅8.3%,顯示我國家庭照顧假缺乏妥適的法制設計及經費來源。她指出,支持勞工應比照公務員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由政府挹注經費補助8成薪,落實「0至100歲,國家和你一起顧」。

民進黨立委們共同呼籲,政府和雇主應一起支持勞工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可參照育嬰假由政府補助8成薪(指育嬰留停津貼),有薪家庭照顧假也由政府補助8成薪;雇主提供有薪照顧假時,由政府規劃6年的經費補助,從開辦第1到第2年補助5成經費,第3年到第4年補助4成,第5年到第6年補助3成,第7年就完全由雇主負擔責任,同時期間,政府也要給予租稅獎勵,一起解救「三明治世代」,讓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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