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續面試2間公司 到場卻被告知「沒缺人」!雇主最慘下場曝光

▲▼面試。(示意圖/CFP)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CFP)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不少人都會透過求職網站找工作,但一名女網友抱怨,最近面試新工作,結果連續到2間公司,都遇到實際狀況和徵才資訊不一樣的情形,讓她覺得很浪費時間,好奇其他人也有遇到一樣的狀況嗎?文章曝光隨即掀起共鳴,「之前才遇過」、「有時候連薪水跟實際狀況也完全不一樣!」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最近提出辭職,開始面試新的工作,但連續面試2家公司,都是A店刊登徵才資訊,實際到場後卻被告知A店沒缺人,需要人力的是B店,因此要到B店上班。不過因為B店距離她家比較遠,光是交通就要浪費半小時以上,因此覺得去面試根本是浪費時間,好奇大家是否有遇過類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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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示意圖。(圖/記者曾筠淇攝)

▲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曾筠淇攝)

不少人看了都很有感,「有,很久以前去某連鎖壽司店面試,明明去面試A店,跟我說去B店做,這裡滿了,然後薪水也不是網上的薪資,低好幾千…雖然錄取了,但也拒絕這個不誠實的工作」、「有耶,有遇到去A店面試,詢問能不能去B店,好像是因為B店的職缺都沒人投。最近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是去面試才跟你說刊登的薪水已含加班費,不是底薪,這個也是浪費人家時間」、「也有那種104上寫薪資35000-50000,實際到店面試才說,我們是28000+全勤1000+勞健保補貼1000,最後加業績分紅(實際上根本就沒有」。

還有人分享,「6~7年前遇過開A職缺,結果面試說A職缺沒缺,說B職缺還有缺人要不要?最好笑的是,之後去上再教育學分課,遇到該公司的員工,問了才知道該員工是面試C職缺,結果一樣在面試時被告知C職缺沒缺,問B職缺有缺人、要不要上工這樣,因為該員工和我是差不多同月份面試,基本可以確定這間公司在那段期間掛羊頭賣狗肉,用其他職缺來騙面試」。

事實上,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時,不得有不實廣告或揭示,若違反規定,出現招募廣告與客觀事實不符合的情形,恐面臨新台幣30萬至15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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