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Online驚現Bug!4玩家下注3430次 撈19億枚星幣換2277萬

▲▼電腦工程師,程式語言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線上遊戲「星城Online」詹姓玩家等4人,利用遊戲漏洞將獲得虛擬遊戲幣「星幣」轉售牟利,釀遊戲公司「網銀國際」受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犯罪無所不奇!網銀國際集團經營的線上遊戲「星城Online」遭詹姓等4名玩家,利用漏洞押注3430次,以此獲取22億777萬9752星幣(1元台幣得換140星幣),再將星幣轉售撈千萬,故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結,判4人須賠19億餘枚星幣,約合台幣198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網銀公司主張,「星城Online」的遊戲館「大鬧西遊」,其中虛擬遊戲幣區分為付費使用的星幣及免費贈送的銀幣,而遊戲方式為玩家得自由選擇以銀幣或星幣押注並進行吃角子老虎遊戲,再依玩家所押注遊戲幣別進行遊玩,若挑戰成功則會依所押注的遊戲幣別進行結算,給予玩家相對應的遊戲幣,押注銀幣將獲得銀幣;押注星幣始獲得星幣。

若遊玩過程中,玩家進入「FREE-GAME」挑戰模式,押注後強制斷線,遊戲系統仍會繼續運作,並將遊玩結果以遊戲簡訊方式通知玩家,玩家於再次登入系爭遊戲時,得查閱該次遊玩結果並獲得相對應的遊戲幣。

然而,詹姓等4名從去年4月2日起,竟故意利用遊戲漏洞,反覆下注共3430次,藉以獲取大量星幣並將其移轉或使用,顯已違反系爭遊戲使用者條款第20條第3項等規定,故各先位求償10億4878萬1596星幣、3億4253萬6978星幣、4億5197萬2502星幣、3億6448萬8676星幣,共22億777萬9752枚星幣,備位賠償約新台幣2277萬餘元。

4名玩家否認犯罪說,他們都未使用任何外掛程式,是完全依照遊戲程式既有且允許功能操作,該遊戲系統漏洞的產生原因應歸責於遊戲公司,與他們均無關,再者,他們都不具備電腦系統專業知識。

法官認該遊戲幣具有移轉功能,玩家可私下進行買賣交易,足見遊戲幣在市場上確有經濟利益,4人也並非初次玩家,卻利用遊戲漏洞在極短時間不法獲取大量星幣,不法獲利但原告設計遊戲的電腦程式,也存有遊戲漏洞,應負起10%的過失責任,故依比例判4人須賠19億8700萬1776星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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