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試辦更彈性育嬰假!提高男性留停比例 可請「單日」假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李毓康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勞動部長許銘春8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以「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為題專案報告,鼓勵企業參與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劃,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

為了提高男性參與育兒比例,許銘春表示,首先規劃放寬育嬰留職停薪彈性自110年起,大幅縮短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門檻,從原來一次至少要6個月以上,改為最低只要有30日,就可以提出申請。

許銘春表示,雖近年出生嬰兒數仍下降,但從110年7月申請門檻放寬以來,至112年12月止,相較修法前同期,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數,女性增加11%,男性增加61%;短期(少於 6 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人數,女性增加 37%,男性大幅增加 140%,「從數據來看,相關規定對於促進男性參與育兒已有成效」。

在提供育兒父母經濟支持部分,許銘春表示,政府為鼓勵雙親共同擔負養育子女責任,及強化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支持,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另以公務預算加給2成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讓留職停薪期間的薪資替代率,可以達到平均月投保薪資的8成。

許銘春說,110年7月至113年2月底止,受惠人數計24萬3千餘人,補助金額計89億5千萬餘元。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體貼民眾需求,自111年1月18 日修正施行後,父母可視需求同時或分別請領各6個月津貼,以鼓勵男性參與。111年1月至113年2月止,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人數為2萬餘人。

對於勞動部啟動試辦更為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許銘春表示,本次試辦重點,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雖已將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門檻降至30日,但民間仍有更為彈性之期盼。為建構更友善的職場環境,勞動部於今(113)年 1 月 17 日及24日邀集公、私部門召開會議討論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之可行性,與會代表多有建議,倘要實施試辦,應給予參與單位一定的空間,不要有太多的強制性。

許銘春說,113年3月15日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實施對象除經濟部、交通部等所屬事業機構、衛生福利部部屬醫療機構及勞動部附屬單位外,並函請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洽邀有意願之事業單位,規劃不少於5日期間之育嬰留職停薪,但試辦單位如願意訂定更短日數之方案,例如以「單日」計算,更為歡迎。

在勞雇雙方權益部分,許銘春說,在勞工方面,受僱者於參加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期間,可以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另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同樣享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達投保薪資8成之經濟支持(6成津貼+2成補助)。

在雇主權益方面,許銘春表示,試辦期間,受僱者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可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免予繳納。另外,如有短期人力需求,亦可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以定期契約進用替代人力。

為了提升參與試辦的誘因,許銘春說,首先要優先媒合育嬰留職停薪替代人力,勞工育嬰留停期間的替代人力,是企業營運上的主要問題。雇主如因而有短期人力需求,除運用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推介服務外,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亦有線上短期人力/職缺媒合功能,相關網實服務通路,將全力優先提供服務。

其次,許銘春表示,試辦成果納入相關評選及表揚參加試辦計畫之事業單位,可將試辦成果作為勞動部各項友善職場評選之具體事蹟參選,例如:「國家人才發展獎」、「工作生活平衡獎」及「國家職業安衛生獎」。另將盤點其他部會相關評選,協調將育嬰留職停薪試辦事蹟納入評選項目。

再者,許銘春強調,要滾動檢討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為進一步蒐集各界對於「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的意見,勞動部於 113 年 3 月 28 日邀集婦女團體召開會議討論。後續將針對試辦原則,研議適當參與誘因,滾動修正試辦內容,希望透過勞動實務現場之運作,務實瞭解問題所在,以作為未來政策上及提升男性育兒參與之參考。

此外,許銘春說,為促進雇主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生養環境,勞動部將配合整體少子女化政策持續加強宣導,並積極推動各項友善職場措施並持續滾動檢討,支持勞工兼顧工作、育兒及家庭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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