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找少女到家陪酒 強壓在床硬上!逼清洗滅證下場曝

▲桃園市長陳姓男子去年聖誕夜參加生日派對,見素不相識女子醉倒,假意扶持上小黃卻到摩鐵欲撿屍性侵,但小黃運將直覺有異報警處理,當場查獲陳男犯行。(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許男花1萬6元找來15歲少女陪酒,竟起色心性侵對方,遭判刑5年8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從事葬儀社的許姓男子,花了1萬6千元找來一名15歲少女小雅(化名)到家中陪酒,許男見小雅身材不錯竟起色心,將她壓在床上,並手伸進她上衣摸胸,邊摸邊說:「你真的15歲嗎?發育怎麼這麼好。」性侵得逞,完事後還將她拖到浴室沖洗下體滅證。台東地院審理後,依犯強制性交罪、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各判許男有期徒刑5年、11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許男2021年3月4日與2名友人在家中聚會飲酒,並以一天1萬6千元為對價,邀請小雅前來陪侍,許男明知小雅是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竟利用其體型優勢將小雅強壓在床上,並強行脫掉她衣服,雖然小雅持續掙扎並以手推擠且續稱:「不要」,拒絕發生性關係,但許男仍無視小雅意願,硬上性侵得逞,完事後,許男為了湮滅證據,更將小雅強拉到浴室沖洗下體,導致她陰部留存之生物跡證遭破壞,

許男僅承認有撫摸及親吻小雅胸部、下體,但他主張這是他花費1萬6千元將小雅帶出場的服務對價內容,並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並辯稱當晚未性侵小雅,更沒違反她意願為性交行為,當時也不知道小雅未滿18歲,「我在事後得知小雅未滿18時,才將她拉進浴室用蓮蓬頭沖洗身體」。

小雅則主張,她到許家時就有表明自己15歲,但在場的人都不信,當時她原本躺在另一名友人身邊玩手機,是許男突然爬到床上並壓在她身上,將手伸進她上衣摸胸,還邊摸邊說:「你真的15歲嗎?發育怎麼這麼好。」雖然她已明確拒絕許男,且不斷推開對方大喊「你不要再摸了」,但許男仍不理會,更直接掰開她雙腿性侵得逞。

當天另一名陪酒妹也出庭作證,當天許男有問她小雅可不可以打砲,她明確告知小雅未滿15歲不行,也有不斷強調,沒想到事後竟看到許男跨坐壓在小雅身上性侵,過程中小雅一直說不要,也有推許男。

酒店老闆也證稱,當天收到小雅求救訊息後,他馬上請台東的朋友去將2位小姐接回旅館,隔天他問小雅發生什麼事,小雅不太敢講,就是頭低低,但看得出來她情緒低落,很難過;當天將小雅救出來的男子也作證說,當時小雅全身是濕的,身體發抖,神情看起來非常緊張、害怕。

台東地院審理後,依據證人證詞,認為小雅的指控應與事實相符,並非憑空虛捏,認定許男對小雅強制性交,判刑5年;犯對少年強制罪,判刑11月,應執行5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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