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護潤寅詐貸472億 前法官「指揮滅證」撈662萬發監服刑

▲▼  前法官黃呈熹涉潤寅案100萬元交保。(圖/記者劉昌松攝)

▲前法官黃呈熹受委任幫潤寅詐欺案辯護,卻協助指揮湮滅證據遭判刑定讞。(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曾任法官的律師黃呈熹,因為在潤寅集團詐貸472億元案中,受主謀王音之委任為法律顧問,親自到公司指揮打包事證送走,並找人重置所有電腦硬碟,事後收受律師費,被法院依協助滅證、收受洗錢贓款2罪判刑1年10月,併科罰金60萬元,追徵不法所得662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傳喚黃12日到案,黃已於下午向戶籍所在地高雄地檢署報到發監。

塑料貿易商潤寅實業負責人夫妻楊文虎、王音之,因公司業務量急遽下滑,為了維持營運,從2012年起,長期與合作廠商業務合謀,偽造不實應收帳款單據,讓潤寅拿去向多家金融機構詐貸,反覆以新還舊累計詐得約472億元,堪稱國內史上最大詐貸案。

▲▼潤寅詐貸案,楊文虎之妻、王音之遣返抵台。(圖/記者林振民攝)

▲王音之最後談妥以三審1200萬元的代價委託黃承熙擔任法律顧問及律師。(資料照/記者林振民攝)

最後潤寅資金周轉不過來,王音之在2019年4月間,透過弟弟認識了律師黃呈熹,由王音之安排員工向黃呈熹說明公司財務狀況,並開立12萬元支票,當作聘請黃呈熹擔任法律顧問的首年費用,5月間,王音之透露擔心詐貸案曝光,黃呈熹答應可以幫忙擔任律師辯護,最後談妥三審辯護費用1200萬元。

2019年6月1日,楊文虎、王音之潛逃出境,通知女兒楊宇晨配合黃呈熹一起處理相關滅證行動,6月3日楊宇晨先匯款650萬元給黃呈熹做為律師費,當天下午5點,黃親自到潤寅公司宣布集團結束營業,指示現場員工以事先準備的紙箱,連夜打包100多箱的貸款相關單據,送到回收廠銷毀,另外通知資訊人員,10多台電腦主機都重置後搬走。

▲▼楊文虎被押回台灣。(圖/記者沈繼昌攝)

▲楊文虎逃亡美國半年後被押回台灣受審,現已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6月4日,黃呈熹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開會,找來潤寅千金楊宇晨和主要作帳員工,以會議室內白板標記滅證分工與流程,黃呈熹甚至為免有員工想做汙點證人,還特別解釋,當汙點證人只是有機會減刑,不是一定減刑,並且要求所有在場的人,要將手機内的所有通話紀錄及LINE對話資料刪掉。

案經檢調獲報後展開追查,在黃呈熹辦公室找到潤寅的電腦主機,並根據金流發現,黃呈熹收到的所謂律師費,來源根本就是詐貸不法資金,黃呈熹偵查中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收的律師費比較貴而已,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黃呈熹坦承協助滅證,仍否認知道收到的錢是贓款。

▲▼潤寅詐貸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妻的兒子楊昌衡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潤寅詐貸案楊文虎、王音之夫妻的兒子楊昌衡遭通緝。(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法院根據潤寅員工證述、相關金流,認定黃呈熹從一開始就知道潤寅詐貸弊端,不可能不知道潤寅的錢就是不法所得,因此依協助滅證、收受贓款洗錢罪,將黃判刑定讞,收到的律師費中,有662萬元從金流來源可認定為贜款,須沒收。

至於原本逃亡的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在美尋求庇護遭置留半年後被遣送回台,各判刑25年、27年定讞,夫妻倆和被判刑3年6月的楊宇晨,都因遭收押而直接轉送監所執行;在美坐擁豪宅的兒子楊昌衡則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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