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強調對性平事件零容忍。(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MeToo風暴延燒校園,包括台大醫學系、中正大學、清華大學等校,接連傳出性騷擾事件,教育部今(5日)表示,對於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為強化防堵教師性騷擾學生,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規定: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行為,學校應予解聘。強調任何校園性別事件,都不應該發生。
教育部表示,為防堵教師性騷擾學生,各校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規定,對情節重大的性騷擾行為,學校應予解聘。此外,教師法第14條也規定,經學校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行為,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應予解聘。該解聘教師將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各級學校均不得聘任。
教育部強調,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校園性騷擾事件經學校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對行為人予以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或其他適當的懲處。
教育部表示,為防治校園性騷擾事件,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明定校園性別事件的通報責任,教育人員知悉服務學校發生教師疑似性騷擾學生事件,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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