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浪成功!公視法修正三讀通過 長達23年「9億預算緊箍咒」解除了

▲▼《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左4)與次長王時思(右2)與立委合影,感謝各界支持「人人都是造浪者」。(圖/文化部)

▲《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文化部長史哲(左4)與次長王時思(右2)與立委合影,感謝各界支持「人人都是造浪者」。(圖/文化部)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在2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是睽違13年的首次修正,為公視解除禁錮長達23年的「預算緊箍咒」,也修正董監事選任門檻、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等。文化部長史哲表達感謝提到「人人都是造浪者」,期盼給公視更穩健的未來,健全台灣的媒體生態環境。

史哲表示,《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21年預告修正,直至今(2023)年3月30日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在不到2個月時間能夠完成三讀,可以說是「用2個月扭轉20多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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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哲說,《公視法》修法是自己就任時,認為最重要且應最優先處理的一個法案,雖然明知困難重重,但「如果現在不拼,就可能沒機會了」,因此無論如何都希望在本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法案會期完成三讀。
 
他說明,不分黨派立委及各界,對於公視都有許多的期待,台灣社會對於公視法也歷經許久的討論,為讓修法向前一步,這次優先修正已逐步收攏共識的法條,包含解開2001年至今,長達23年停滯的「9億元捐贈預算上限緊箍咒」;也修改了董監事選任門檻,將本來曾造成第5屆、第7屆分別延宕968天、966天的4分之3,修改為經3分之2通過。

另外也賦予國際及多元族群頻道明確法源,解決過去Taiwan+、客家電視等須以採購方式辦理,營運穩定性不足情況等3大核心議題。同時修正如主管機關仍停留於新聞局等不合時宜法條,以及配合《財團法人法》等法律相應的修正。
 
史哲引用最近公視轉化為主要投資者,成功賣出超過190個國家全球版權的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來說,「我們是隱身在後台的人,我們創造舞台,創造燈火,創造出你看到的,創造出你聽到的,創造出這些就會贏嗎?但如果什麼都不做,就會輸。」

他提到「人人都是造浪者」,多年來朝野間、專業社群、社會公眾的許多對話甚至爭執,其實都是為了讓台灣擁有一個體質健康、正常的公共電視。期許公視未來在各界努力創造的穩健基礎上,也能如同世界各國公視一般,成為推動臺灣影視產業發展的「造浪者」。
 
文化部強調,對於修法過程中,委員及各界提醒公視應擴大影響力、提升公共服務價值等相關建議,文化部都將盡力協助公視落實。相信公視未來能持續的以豐富影視製作經驗,引領國內影視產業發展「共好」;同時製播更多兒少、族群、國家語言等節目,提高公共服務價值,與全民「共享」;更進一步打破頻道概念,以彈性的產製及通路,共創台灣文化內容在國際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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