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500萬搓湯圓?民進黨3問 律師揭恐違2法嚴重下場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卓冠廷及律師黃帝穎召開「侯友宜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圖/民進黨提供)

▲民進黨今天上午舉行「侯友宜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圖/民進黨提供)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媒體人羅友志聲稱2014年新北市長侯友宜曾開出500萬元價碼,要他禮讓換選區,引發輿論譁然。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17日提出3問質問侯友宜,呼籲當面說清楚,不要再讓「侯家軍」出來講似是而非的言論,強調「搓圓仔湯」是法律問題,不是政治問題;律師黃帝穎直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最重可判10年徒刑,且該法明定黨內初選也適用,法檢調應進行調查。

羅友志16日透過臉書爆料,2014年他投入黨內立委初選時,侯友宜曾拿出500萬想「搓圓仔湯」,更放話侯友宜再不好好做事將每日一爆;國民黨新北議員江怡臻、呂家愷則紛紛表示,以自己對侯友宜的了解,和過去在市府共事的經驗,「如確有此事,我辭去議員職務」。

民進黨今天上午舉行「侯友宜說清楚講明白」記者會。張志豪說,根據羅友志指涉的人事時地物,這不是搓圓仔湯,什麼才是搓圓仔湯,這種舉措根本是扼殺民主,因此,民進黨要3問侯友宜:第一,侯友宜在2014年是否和羅友志在新北市府見面?第二,侯友宜是為誰操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還是某高層?第三,侯友宜搓圓仔湯500萬資金從何而來?

黃帝穎指出,對於羅友志的500萬說法,侯友宜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搓圓仔湯」條款,最重可判10年徒刑,且該法明定黨內初選也適用,依法檢調應該進行調查,同時,侯友宜也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依法只有擬參選人才能開立政治獻金專戶收受政治獻金,但2014年的侯友宜並非參選的候選人,無政治獻金專戶卻非法收受政治獻金,最重可處3年徒刑,這是嚴肅法律問題,侯友宜不能再迴避,應清楚向社會說明。

民進黨發言人、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表示,2014年選舉江怡臻及呂家愷兩位議員根本未參選,憑什麼為侯友宜證明?在侯友宜高調炫耀他喬黨務能力的同時,卻遭爆料曾以500萬資金為代價,要求羅友志換到其他選區參選,侯友宜是否也用同樣或類似的招式,勸退國民黨內的人選?從該事件來看,侯友宜背後的金主真的有實力,才能發揮「鈔能力」,讓侯友宜冒著違法的風險,喬來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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