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遁翻牆逃23小時!彰監收容人朱漢宗多一條脫逃罪 再判3個月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29歲),因犯下18起竊盜罪,及轉讓藥品罪,被判刑4年1月又5天,3年前入監服刑 ,表現良好被遴選到芳苑漢寶1間玻璃工廠自主監外作業,3月13日上午因情緒問題假借尿遁翻牆遭到通緝,逃獄23小時在永靖老家附近的農田落網,彰化地院依脫逃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彰監受刑人朱漢宗逃逸遭逮。(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逃獄被逮。(圖/ETtoday資料圖)

▲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逃獄被逮。(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借尿遁翻牆逃走。

案發當時,朱男脫逃後,沿台17線產業道路走到福海宮,再走到二林鎮搭公車到溪湖、再轉車到員林市,下車後轉乘火車回到永靖鄉老家,返回親人住處藏匿,檢方立即啟動執行人犯脫逃通緝處理流程,第一時間勤務指揮中心啟動查捕逃犯作業,脫逃所在地的芳苑警分局及員林警分局並於13日下午1點40分發布通緝。

14日上午10時朱男在永靖老家附近落網;朱落網時,警方對其溫情喊話,「阿宗、阿宗,我買飯給你吃啦,你老實人,我們不會對你怎麼樣!」朱也未多掙扎,神色平靜就逮。

▲彰化監獄受刑人朱漢宗逃獄被逮。(資料圖/彰化地檢提供)

法官審酌朱漢宗身為受刑人,未能珍惜至監外作業類社區工作機會,竟擅自離開廠區返家,妨害國家公權力行使,所為實屬不該;但念及被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脫逃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

朱漢宗因犯下18起竊盜罪及轉讓藥品罪等,被判刑4年1月又5天,於2019年12月24日到彰化監獄服刑、2024年1月14日服刑期滿,朱男已提出假釋申請,但因越獄,又加了一條脫逃罪被判3月,須服刑期滿才能出獄。

▲▼彰監受刑人朱漢宗逃逸遭逮。(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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