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少女遭友拉下海 阿兵哥「保護女友」也加入!結局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職業軍人與未成年女友是北部某應召站的成員,該應召站主打幼齒,竟找來16歲少女接客,其中1人甚至是被朋友拉下海的「失蹤人口」。林姓軍人與曾姓馬伕一審均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檢方覺得量刑太輕,2人則以「已經達成和解」為由上訴請求給予緩刑,最終獲得高等法院合議庭裁定宣告緩刑5年。

▲▼12歲小六女童遭到27歲滑雪男教練帶到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CFP)

▲該應召站找來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姓軍人和女友A都是北部某應召站的成員,曾男則是馬伕,另外還有一名林姓男子擔任總機角色,負責透過通訊軟體微信(WeChat)媒介性交易;2021年4月間林男透過微信群組發送應召集團派工訊息,由林姓軍人、A女負責排班,找來B女負責接客2次,完事後收取的1萬元、8000元費用則由曾男保管,再依照集團指示匯入指定帳戶。

同年6月間林男在另一個群組發送派工訊息,同樣由林姓軍人、A女負責排班,但改由C女接客;曾男開車將C女送往汽車旅館,原本談好價錢為3000元,後來因為被警方查獲,而未完成交易。林姓軍人、曾男被逮之後,一審被法院各判處2年有期徒刑。

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並表示,該應召站主打幼齒學生,利用未成年少女心思單純、毫無社會歷練,媒介她們進行性交易,還會使用年輕女性的下體照誘惑男客;更諷刺的是,其中1女被逮時,警方一查才知道她已經被通報為失蹤人口,有輕度智能障礙,事後雖然受到安置,但還是要透過心理諮商、身心科藥物等各種方式協助穩定身心,一審量刑過輕,未能罰其當罰,難以達到懲罰之效,也無法令受害人接受,因此希望法官能做出更適當的判決。

林姓軍人則表示,他與B女、C女已經達成和解,也給付和解金,當初是為了保護女友,一時失慮才會加入應召站,協助犯罪所得的500元也是拿給女友,自己實際上並未得到任何利益,惡性並非重大。

曾男也表示,對於上述指控全部認罪,但他從事白牌車司機工作,為了賺取更多車資扶養父親、叔叔、阿嬤、未滿2歳的小孩以及當時尚在就學的前妻,經濟壓力沉重,加上車禍積欠18萬元醫療費用,才會誤入歧途,事後得知自己竟然成了馬伕便馬上收手,也與受害人和解,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林姓軍人、曾男都沒有前科,考量到他們是因為一時失慮才會觸法,事後也的確與B女、C女達成和解,並分別給付10萬元,相信應該已經知所警惕,不會再犯,最終判2人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要在1年之內完成20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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