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重要關鍵人林士傑...躲2天後上午遭拘提到案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5日補強證據後針對楊志強部分提出抗告,另再傳喚李鎮國、高梅仙、黃怡萍,訊後以黃怡萍避重就輕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地檢署專案小組人員已於6日上午拘提在逃重要涉案人林士傑到案。(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被檢方列為涉案人的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6日上午10時被專案人員拘提到案,目前由專案人員訊問中,本案目前相關涉案人已到案,正釐清案情擴大偵辦中。

檢方1月4日搜索約談時,關鍵人林土傑就未到案,其女兒聲稱父親去爬山,山中訊號不好因此才未到案,經檢方簽發拘票後,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證實,專案人員已於6日上午10時將林拘提到案,目前由專案人員訊問,進一步釐清案情中。

據了解,檢調專案小組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搜索傳訊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與李文俊、張世賢、李鎮國等3名跑票的國民黨議員及無黨市議員黃麗招等共6名議員。檢方1月4日上午分別裁定議長邱莉莉50萬元交保、林志展20萬交保、黃麗招10萬元交保、李文俊25萬元交保、張世賢10萬元交保、李鎮國15萬元交保,黃怡萍20萬元、李鎮國之妻高梅仙10萬元交保。

檢方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郭再欽及楊志強,台南地院法官於4日晚間裁定郭再欽羈押禁見,楊志強則諭知請回。針對楊志強涉案部分,專案小組檢察官於5日補強證據後,立即向法院提起抗告。同日,專案小組鍥而不捨,再次傳喚前經訊問後交保之市議員李鎮國及其妻高梅仙、及相關涉案人黃怡萍等3人,經檢察官訊問後,李鎮國夫婦請回,但認為黃怡萍所述顯然避重就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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