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千萬元香菸...漁船執照遭撤 船主告贏政府:農委會裁量怠惰

▲八斗子漁港漁船進港!船長神情緊張露餡 岸巡查獲530箱私菸。(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昇吉興」號漁船走私上千萬元未稅香菸被撤照,船主提告結局大逆轉。(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基隆籍「昇吉興」號漁船去年被查獲夾藏535箱未稅走私香菸,市價逾1000萬元,因時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之際,查緝人員身穿全套防護裝搬運,幸未發現疫情破口,農委會事後以違規情節重大為由,撤銷「昇吉興」漁業執照。船東急打官司挽救,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農委會裁量怠惰,判決撤銷農委會的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法官認定農委會裁量怠惰主因,在於船主未善盡選任、監督船長的義務,以致漁船淪為走私工具,船主有故意或過失責任、確應受罰,但農委會撤照時,沒具體說明船主有何「違規情節重大」的事由,就直接動用撤銷漁船漁業執照的終極手段。

法官查出,未稅菸酒被農委會列為一般走私物品,對於漁船涉及走私未稅菸酒的處分,依農委會的「處分基準」,若漁船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沒收、沒入,將撤銷漁業證照,若在偵查中扣押、依法完成變價(賣),則會收回漁業證照6個月。

若無上述2種情形,則再區分「走私物品完稅價格」、「違規次數」、「船主遭判罪與否」等情形,分別處以「收回漁業證照3個月、6個月、1年」、「收回漁業證照2個月」、「收回漁業證照2個月以下、先予行政指導或繳回該違規航次漁業動力優惠用油補貼款」等不同程度處罰。

法官認為,本案是船長被起訴判刑而不是船主,但農委會撤銷「昇吉興」漁業執照,理由是疫情期間從事海上走私,與境外人士接觸有極高染疫風險、返港將成為防疫破口,且走私行為嚴重傷害漁業形象,卻隻字未提「昇吉興」構成前述哪種程度的違規。甚至農委會派人出庭被訊問本件走私物品完稅價格多寡時,也僅答稱沒問過關稅機關。法官認為農委會沒詳查是否真有「情節重大」事由,就直接做出最嚴格處罰、認事用法有誤,且裁量怠惰,因此判決撤銷。

本案源於「昇吉興」號去年(2021年)9月8日上午10點多,出海返抵八斗子漁港,海巡署岸巡隊員登船檢查,察覺船長神色慌張,起疑仔細敲打船艙發現夾層,內有大量裝有私菸的紙箱,岸巡隊員穿著全套防護衣搬運清點,共有535箱、26萬餘包私菸,市值逾1000萬元。幸好船長與船員沒染疫,船上也沒夾帶可能引入非洲豬瘟的境外豬肉製品,船長被判刑4月、併科罰金3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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