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要漲了? 薛瑞元拋「兩大條件」:不一定年底實施

▲▼衛福部長薛瑞元出席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出席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健保部分負擔修正調漲原訂今年5/15正式生效,但因國內本土疫情爆發,當時的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決議延後實施,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上任時拋出今年年底之前一定會上路。不過,薛瑞元今天被問及相關進度,他拋出2大條件,包含疫情變化與社會復原狀況,如果年底疫情沒有好轉,不一定剛好就年底實施。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12)日邀請衛生福利部等部會就後疫情時代下醫療科技發展願景以及疫情期間秋冬流感防制因應作為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詢答時指出,薛部長上任接受專訪談到部分負擔新制年底前有望實施,年底也到了,是否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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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元回應,部分負擔新制經過討論本來也公告準備實施,延遲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這個同樣條件,如果年底之前疫情沒有好轉,經濟活動尚未復原,不一定剛剛好是年底實施;如果疫情因素排除,就可能年底實施,要看疫情變化和社會復原狀況。

不過相關回應蔡壁如並不滿意,她揶揄,疫情起起伏伏,要開放邊境就說疫情穩定,要實施其他制度就說疫情不穩定,但一個制度該實施就要實施。

衛福部是在今年4月公告部分負擔調漲方案,慢箋領藥、檢驗檢查與輕症掛急診都喊漲價。其中漲最多的為輕症到大醫院急診看病,若檢傷分類在輕症的4、5級,如果在醫學中心將被收取800元,到區域醫院也要花600元,比原本的300元高出整整一倍;不過如果檢傷重症1、2級急診到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費從450降至300元、200元。

此外,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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