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追究境外詐騙責任

▲柬埔寨西港成為詐騙集團聚集處。圖為柬埔寨2017年10月12日遣送74名因涉嫌網絡詐騙而被捕的中國公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柬埔寨西港成為詐騙集團聚集處。圖為柬埔寨2017年10月12日遣送74名因涉嫌網絡詐騙而被捕的中國公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近期柬埔寨詐騙事件頻傳,民眾受高薪廣告引誘,赴柬埔寨「淘金」,卻淪為「豬仔」的案例層出不窮。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2日表決通過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該法將於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當中針對境外詐騙損害大陸民眾權益的情況,明文規定可追究責任。

據《新華社》客戶端報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9月2日表決通過反電信網絡詐騙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共七章50條,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聯網治理、綜合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

根據先前披露的法律草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將打擊治理大陸境內的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或者大陸公民在境外實施的電信網路詐騙活動,適用該法,境外的組織、個人針對境內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或者為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提供產品、服務,損害大陸國家或者公民利益的,可以依照該法有關規定處理和追究責任。

同時草案也規定,大陸外交、公安等部門積極穩妥推進國際執法司法合作,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建立快速聯絡工作機制,共同推進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打擊治理。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楊合慶此前介紹,此次《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審議意見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建議加大對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人員的懲戒力度。二是加強追贓挽損工作,建立電信網路詐騙受害者群體的幫扶救助制度和措施,完善涉詐資金處置制度,儘量為受害者多挽回財產損失。三是充實完善宣傳教育防範方面的規定,提高公眾的防範意識和能力,增加對重點人員的防範宣傳,鼓勵群眾舉報獎勵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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