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遭割喉英勇殉職 警政署通令全台警「2狀況」開槍免寫報告

▲警政署外觀。(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2警英勇殉職,警政署最新回應。(圖/資料照)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8月22日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2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不幸因公殉職,總統蔡英文、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及各界均表示支持警察勇於執法,更關心同仁警察執勤裝備及安全。對於各界的意見,警政署表示均將做為建立執法威信及改善員警執勤安全的參據。

警政署強調,因受台南兩警殉職的案例省思,希望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減輕員警執勤負擔,特別律定之後警員執勤用槍,如僅係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之合法使用警械案,只需將經過情形詳載工作紀錄簿代替書面職務報告。

加上基層警最關心的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度,警政署回應「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與委員溝通形成共識,期待立法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

警政署說明修法重點,包含明定警察為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擴大使用警械以外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運用符合實需;對於使用槍械適法性之判斷基準,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用槍當時警察人員之合理認知為主,作為審查用槍適法性之基準,保障員警即時判斷大膽使用槍械。

另外基層警員最希望的,修正原條文遭受損害被害人,依國家賠償法規定:由警察人員所屬機關擔負賠償,以減少員警涉訟負擔。如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警政署表示,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之疑慮。

有關員警應勤裝備部分,行政院核定之「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自109年起全面汰換員警現行使用鋼(鐵)質伸縮警棍57194支,增購拋射式電擊器4529組予各警察機關,以提升員警應勤裝備性能,保障員警執勤安全,前揭裝備皆於110年全數配發第一線執勤同仁使用,並持續督促各警察機關落實相關教育訓練。

另依各警察機關實際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此外,警政署表示,目前背心式防彈衣現有數5萬8766件,外勤員警每人均核配1件,已達100%。另就女警專用防彈背心,因現階段國內各執法單位無配發使用實例,警政署將編列明年度專案研究經費,評估後續採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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