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拒絕重複投保」? 高嘉瑜曝金管會最新答覆

▲▼高嘉瑜錄影片二度向邱志偉道歉。(圖/高嘉瑜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委高嘉瑜。(圖/高嘉瑜國會辦公室提供)

實習記者李密/台北報導

自5月起,本土疫情加劇,也掀起防疫保單之亂,部分保險公司更祭出「拒絕重複投保」規定。對此,立委高嘉瑜6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目前已取得金管會最新答覆,若保險公司先前已向保戶承諾「允許重複購買防疫險」,就不可事後以重複投保為由,拒絕承保。

高嘉瑜表示,6月1日自己曾去函金管會,詢問:「若保險公司於保險商品招攬廣告(或任何形式的 Q&A 中),曾承諾允許購買同業之重複防疫險,嗣後在核保期間卻又以此為由拒絕承保,是否妥適?」今也收到金管會答覆:「個別公司原已向保戶承諾,如有其他公司防疫保單尚可承保,卻仍以重複投保為由拒絕承保者,本局將函請公司查明並檢討改善。」

對於重複投保問題,高嘉瑜說明,收到金管會回函後立即致電保險局,確認「檢討改善」意為 「該公司不得再以重複保險為由拒保」。

高嘉瑜呼籲,若保險公司已承諾保戶可重複投保,卻又事後拒保,已明顯違背金管會意旨。她更點名:「特別是公股兆豐及最有錢的富邦,應愛惜自身羽毛,莫再違背承諾,該承保的就要承保!」

對於重複投保,和泰產險、中信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兆豐產險等多家業者都接受,但部分業者仍堅持「有條件」重複投保。

和泰產險表示,重複投保其他同業防疫保單他們不會拒絕,但如果是在和泰自家投保2張以上就不可以,「僅限一張」。

兆豐產則表示,考慮保戶在今年4到7月疫情期間是否有足夠保障,已投保其他家防疫險的保單生效日,若是落在2022年1月1日之後者,才會列入核保考量婉拒投保,在此之前的,就不列入考慮。

明台產險日前宣布,投保家數維持「上限3家」的決定;富邦產險則指出,核保中的保單若已有富邦產或其他保險公司有效保單者,就會婉拒投保。

對此,富邦產險表示,某公眾人物提出的資料為莎拉保險網之網頁內容,莎拉保險網是富邦合作通路錠嵂保經官網之網路投保專區,並非富邦產險的官方網站,而「防疫647」為該通路專屬的網投計畫。

因此,該網頁揭露之內容僅適用於「防疫647」商品,而該商品已於4月18日停止銷售,且本公司已完成投保該商品之核保簽單,保險契約已成立,故無核保審核的問題。

▲▼高嘉瑜詢問金管會防疫險投保規定。(圖/翻攝高嘉瑜臉書)

▲▼高嘉瑜詢問金管會防疫險投保規定。(圖/翻攝高嘉瑜臉書)

▲▼高嘉瑜詢問金管會防疫險投保規定。(圖/翻攝高嘉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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