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炸了!老爸發現國中寶貝女兒翹課援交 還慘遭網路男蟲白嫖2次

▲▼             。(圖/資料照)

▲小美透過網路援交,被父親發現向2名男子提告。(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女學生小美(化名),2019年間透過網路社群認識2名男子並與其發生性關係,其中1人張姓男子聲稱要以1萬5千元為代價要求小美上床,小美信以為真照做,但張男卻2度「白嫖」未依約付錢。事後小美父親發現她多次翹課竟是跑去援交,氣得對2男提告;台中地院對張男依詐術使少年為有價之性交行為罪,判刑1年4月,另一名潘姓男子,則以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在2019年9月間透過臉書認識小美,小美透露缺錢花用,張男於同年10月4日以2500元的代價與小美性交易,同日下午5時許張男騎車到台中市中港轉運站與小美碰面,載她到附近公園的廁所內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未給錢。

過了一個月,張男又向小美要求性交易,但小美因他上次未付錢拒絕,張男則說,要連同上次的錢一起給小美,一共會給1萬5000元,小美再次信以為真,2人相約11月10日在東海商圈麥當勞碰面,並於附近一處工地發生關係,但張男還是沒給錢,經小美索討未果,始發現受騙。

另外,同年10月6日,小美也在網路認識一名潘姓男子,2人相約見面後,還由不知情的潘母將他們載回住處,小美與潘男在住處發生關係。此次雖不是性交易,但因小美是在上課時間偷偷翹課,她父親接獲通知後詢問,小美表示與張、潘發生性關係,父親憤而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白嫖,辯稱不知小美未滿16歲,並且有給錢、沒有詐欺之意,但小美指控,「有跟他(張男)說我缺錢,他說我跟他發生關係就給我錢」、「一個月發生4次就給我1萬元」,但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卻未依約交付金錢,事後張男再聯繫她,「他說加上上次的要給我1萬5000元」,她遂答應見面,但最後張男還是沒給錢。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認定張男確實未付錢給小美;潘男部分,他否認與小美有發生關係,也不知小美未滿16歲,但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小美早在網路中表明自己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且小美可以如時描述潘男的房間擺設,法官不採信,將張男依詐術使少年為有價之性交行為罪,判刑1年4月,潘男部分,則以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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