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控「獵管理辦法」說明會黑箱蠻幹 林務局:非常遺憾

▲▼動團喊「狩獵不等於保育」! 原民怒嗆拿出證據:別散布無知的恐懼。(圖/記者許展溢攝)

▲動團控訴林務局狩獵管理辦理說明會是黑箱。(圖/記者許展溢攝,下同)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林務局今(20日)下午召開「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狩獵管理辦法)修正說明座談會,會前原民團體和動保團體互嗆,動團怒轟林務局邀請近百單位、人員出席,結果每人僅能發言2分鐘,完全黑箱蠻幹。林務局受訪表示,非常遺憾。

原民團體搶在動團記者會前開現行狩獵管理辦法已宣告違憲,儘速修法勿拖延,動保團體勿無理阻擋記者會。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不滿認為,狩獵不等於保育,至多只是利用野生動物的方式之一,林務局所訂所謂「原住民族狩獵辦法」(草案) 不僅有法外開後門,開放特定族群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違反大官法803解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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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法聯指出,林務局今僅憑一場「說明座談會」,邀請近百單位、人員出席,更讓每人發言2分鐘,就想定案推出,完全黑箱蠻幹。

▲▼動團喊「狩獵不等於保育」! 原民怒嗆拿出證據:別散布無知的恐懼。(圖/記者許展溢攝)

▲原民反嗆動團,別散布無知的恐懼。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說明,110年5月7日大法官第803號解釋,揭櫫原住民依循其文化傳承而從事狩獵活動,乃原住民文化權利之重要內涵,應受憲法保障,林務局自106年起,於全台與布農等6個原住民族合作辦理「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部落會制訂自治自律公約,顯示狩獵活動並未導致野生動物族群失衡。

羅尤娟表示,根據大法官解釋及歷年試辦狩獵自主管理經驗,修正相關工作,目前還是草案,現在還在搜集各方意見,今年3月11日起至4月12日,分別於花蓮、台東、屏東、南投及新竹辦理分區說明會蒐集意見,今再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和團體與會,廣納不同立場與聲音,明天也會辦理線上說明會讓一般民眾參與。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圖/記者許展溢攝)

▲羅尤娟說,原民狩獵部分並沒有擴大使用範圍。

羅尤娟接著說,對於動團指控只開一場,覺得非常遺憾,林務局身為中央保育主管機關,近年積極建置全台系統化野生動物監測網,用科學監測,掌握並確保野生動物族群永續外,上述多場說明會完成後,彙整參酌各界意見完成草案修訂後,始進行正式法制作業,依法辦理60天期程之預告作業,再供各界表示意見,並於回應後始正式公告。

至於保育動物真的要開放狩獵?羅尤娟強調,現在的規定原民可申請,且辦法修訂沒有擴大使用範圍,每人只能發言2分鐘是人數多,希望掌控會議時間,給大家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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