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女友囚禁同居男友3天 2天後她再縱火遭羈押

▲婦人燒紙發生火警。(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婦人坦承在屋內燒紙,引發火警。(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秀水鄉一處磚造平房14日凌晨發生火警,之後屋內55歲吳婦坦承「在燒紙」。警方初步調查,這名女子10日涉嫌將45歲有糖尿病方姓同居男友綑綁於平房內,3天不讓他喝水進食,直到其家人報警後將他救出時,人已經意識不清,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但現在吳婦卻在自家縱火,遭檢方聲押獲准。

彰化縣消防局14日清晨6時許,接獲民眾據報有民宅發生火警,黑煙不斷的從平房內竄出。由於現場堆滿雜物,緊急派遣第三大隊及多個分隊前往部署水線滅火,火勢很快撲滅,救出吳婦,而吳婦也坦承她自己是在燒紙,起火肇事原因警消也進一步調查。

據檢警初步調查,吳女涉嫌先將方姓男友綑綁在平房住處內,整整3天沒讓他喝到一滴水,也沒讓他進食,直到方男家人連絡不到他直覺有異,報警後整建件事才曝光。12日當天消防分隊破門將方男救出時,人已經意識不清,送醫診治後有敗血症和肺炎等症狀,醫院也發出病危通知,家人擔憂不已,所幸經院方搶救後,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

檢察官認定,吳女對方男有家暴又綑綁限制行動,又未給他進食喝水,造成他生命垂危,12日晚間依殺人未遂且有逃亡之虞聲押,但法院卻裁定無羈押之必要,只將吳女限制住居,無保飭回。

▲婦人燒紙發生火警。(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婦人坦承在屋內燒紙,引發火警。(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地方法院表示,吳女日前被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嫌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被害人有生命危險,是否係因被告捆綁被害人,且多日未讓被害人進食所導致,尚有疑問,被告是否已經構成殺人未遂罪,也尚待查證。不過,法官認定吳女行為至少已涉嫌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重大。

法院除了核發緊急保護令,命吳女需遠離其與被害人原來同住之居所,吳女也表示其有祖宅可住,地址也與其在警偵訊所述地址相符,法官認為應可採信。

由於檢察官羈押聲請書也曾提到被告精神狀況不穩定,但法官認為,她在法院訊問時,意識清楚、情緒穩定,對於其在北部住處、與被害人生活狀況等均清晰陳述,吳嫌囚禁男友被警逮捕後,雖曾經送醫院精神科,但並未經認定其有急迫危險性,法官審酌後,認尚難認定被告之精神狀況不穩定而有急迫、具體危險,因此裁定無羈押之必要,只將吳女限制住居。

未料吳女今日在秀水鄉老家磚造平房涉嫌縱火,消防隊約清晨6時獲報,花了一個多小時才撲滅,由於一旁有不少平房,引發不小的恐慌,事後吳女承認是她在「燒紙」,涉嫌縱火引發火警,目前已遭檢方聲押,直至晚間10時30分聲押獲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