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帶人妻入住湖景套房!砸80萬投資她開店 正宮見親密影照崩潰

▲▼出軌,劈腿,不倫,小三,外遇。(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小花被判賠10萬元。(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里長「阿傑」(化名)與妻子結婚多年,卻於2020年起時常晚歸、藉故離家,讓妻子心生懷疑,之後又發現阿傑與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共遊日月潭、同宿一房,甚至還在公共場所親密摟腰,讓她身心大受打擊,因此向法院提告。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小花應賠償其10萬元。

元配主張,自己與阿傑結婚多年,婚後仍竭力兼顧家庭與事業,一心與對方共同經營圓滿家庭生活,但對方卻於2020年起經常晚歸,回家後也時常藉故出門,返家後也是訊息電話不斷,這才知道對方因為投資餐廳,而結識了小花,從此之後經常接送對方,甚至還於2021年2月一同到日月潭出遊,並投宿同一間房間,期間還於公共場合牽手、摟腰舉止親密、毫無避諱,行為已經踰越男女間一般交往應有之友誼份際。

阿傑妻子表示,自己多次詢問阿傑,得到的卻都是對方藉詞誆稱,導致自己精神不佳、泛性焦慮症、入睡或維持睡眠障礙等,因此決定向小花提告求償70萬元。

小花主張,自己是因為聽朋友說嫁到台灣可以賺錢幫助家庭、改善經濟,但因為丈夫沒有經濟能力可以幫忙,所以才決定依靠自己,而之前自己到餐廳上班時恰巧遇到阿傑,當時阿傑也已經說明自己是有配偶之人,也非常注重家庭,但因為餐廳環境複雜,自己想要以紋綉美甲技能開店賺錢,阿傑才教導自己開店需要證照,自己則利用空閒之餘考證照並到其他紋綉店工作。

小花主張,因為擔心元配心生誤會,因此有介紹對方打網球認識,後續當自己找到合適店面後,有與阿傑協議開立美甲紋綉店,由對方出資80萬,自己以技術充當股份20萬元合作開店,兩人只是合夥人關係,而至於同遊日月潭,也不過是因為久聞風景不錯,與姊妹淘一起前往,由阿傑陪同開車載自己跟姊妹淘,當時阿傑也到朋友家中居住,而至於扶著對方腰的舉動,則是因為當時阿傑在和自己分享影片。

小花堅稱,自己絕無介入家庭之意,且因開店收入有限,絕對無法同意給予阿傑妻子賠償。對此,法官認為,雖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阿傑、小花之間有發生過性關係,但根據影片、照片可發現,小花當街與阿傑摟腰親密行走,且在入住湖景套房時也並未有人同行,因此認定對方確實侵害配偶權,判其應賠償阿傑妻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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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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