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女友人遇旅館客滿 色男扛回家硬上還怨:她全程死掉狀態

▲▼女性,酒醉,撿屍,性侵,床(圖/pixabay)

▲北市一名男子趁唱歌喝酒後,撿屍喝到爛醉的女友人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小琪(化名)與友人到信義區「Sing!GO KTV」唱歌喝酒,一行人歡唱到凌晨2點半,其中一名黃姓男子見小琪喝到泥醉,自告奮勇要送小琪回家,但卻是攔計程車直奔中正區某一旅館,發現旅館沒有空房後,仍不死心直接將人帶回自己內湖住處,趁無法反抗性侵得逞,黃男還向友人抱怨「她全程都是死掉狀態」,士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黃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小琪與多位友人於2021年4月16日晚上,到台北市信義區KTV唱歌喝酒,一路狂歡到隔日凌晨2點半,小琪已不勝酒力呈現意識不清、無法行走的狀態,這時黃姓男子提出可以護送小琪回家,找來林姓男友人一同搭計程車離開,但卻叫司機開到台北市中正區某旅館。

詢問旅館後卻得知客滿無法入住,林姓友人對黃表示去附近找其他旅館,要求在現場等候,但黃男卻等不及林男回來,直接將小琪扛回他內湖住處,且趁著小琪仍持續昏睡、完全無法抵抗,脫光她的衣服性侵得逞。

小琪早上11點在黃男床上醒來,驚覺2人全身赤裸,才發現自己被撿屍失身,事後打給友人表示「我直接失憶…已完全死能幹嘛」,到醫院驗傷並對黃男提告。

黃男坦承與小琪發生性行為,且警方查出黃男曾聯繫其他友人抱怨「跟她做時全程都是死掉狀態」,再比對其他友人證述,士林地院認為黃男犯趁機性交罪,但審酌黃男與小琪達成調解,並依約賠償完畢,犯後表示悔意、態度尚佳,又無前科,於是准予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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