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護憲法才能考演藝經紀人 馬曉光:都主張一個中國有什麼衝突?

▲▼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文藝演出《偉大征程》在北京舉行,台灣藝人張韶涵參加演出。(圖/記者陳政錄攝)

▲慶祝中共100周年表演活動《偉大征程》。(圖/ETtoday資料圖)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文旅部24日公布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演藝經紀人)管理辦法》,報考證照資格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港澳台民眾需報考者適用該辦法,引起外界關注。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強調,「我們的憲法和台灣有關規定都主張一個中國,有什麼衝突?」

▲▼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2021.12.29)            。(圖/記者任以芳攝)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任以芳攝)

馬曉光指出,對於兩岸之間的政治分歧,完全可以求同存異,進而達到聚同化異,「問題的關鍵就是民進黨當局不要做出為難台灣藝人的事情。」

根據新出爐的演藝經紀人管理辦法,要獲得考照資格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學歷; 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等4項條件,港澳台民眾則適用該辦法。

外界質疑,新辦法的嚴格規定會造成台灣青年赴陸就業意願降低,甚至在生活上帶來困擾,對此,馬曉光指出,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自2006年開始實施,在大陸從業的台灣同胞可以自願報考,與大陸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這項政策體現了我們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的真誠意願。」

馬曉光強調,職業資格認定考試的大門依然向台灣同胞敞開,歡迎符合報考條件的台灣同胞參加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考試,「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來大陸發展為什麼不遵守大陸的法律?如果民進黨當局要以此為藉口搞政治操弄,去刁難這些來大陸發展的台灣同胞,那責任完全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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