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逞慾完!噁男又當街獵豔還「連續嗨兩次」 她遭用完就丟崩潰

▲桃園市許姓男子前年6月間與2名女大生共進晚餐,事後再轉進酒館飲酒回宿舍,趁著酒意接連對2女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男子連續對兩名女子猥褻、性侵,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基隆報導

基隆萬姓男子身上沒錢,卻到小吃店用餐,之後又稱要回家拿錢,女店員只好跟著他回家拿,沒想到他卻趁機將人壓上床,所幸女店員奮力抵抗才得以逃脫。不僅如此,萬男還騙了一名有智能障礙的女子,稱要與對方交往結婚,將人騙到基隆文化中心猥褻、性侵得逞,完事後就將人丟包在火鍋店。案經2名女子提告,萬男最終被依法判刑4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擔任粗工的萬男2019年5月18日下午3時許到小吃店用餐,而其明知自己沒錢,卻還在店內吃吃喝喝,還對女店員上下其手,店員事後察覺有異,要求他付清2500元的帳時,他卻稱身上沒帶錢,要外出領錢,女店員只好跟著一起去取錢。

事隔半個月後,萬男又在基隆醫院附近拐騙一名有智能障礙的女子,稱要與對方交往、結婚,甚至還拿出玉戒指當成定情信物,以此獲得女子信任,最終將人帶到基隆文化中心一處無人之處與女子發生性行為,接著又帶到男廁內性侵。

誇張的是,萬男完事後就將女子帶到火鍋店,之後逮到機會就趁隙離開,留下女子獨自一人坐在火鍋店內哭泣,引起店員注意,女子才哭著說,「我找不到我男朋友」,隨後經店員協助聯繫家人,全案才因此曝光。

案經2名女子報警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萬男不思循合法正當途徑消費,而獲取餐飲服務,屬於詐欺犯行,另外又為了滿足私慾,將女店員騙回家猥褻,還用暴力手段脅迫女店員;之後又對有智能障礙的女子下手,但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以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獲取財物及利益之價值,最終依詐欺、強制猥褻、乘機性交等罪將他判刑4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