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法院刑案量全國第一 法官裁定書夾心聲:辛勤換得鄉民嘲諷

▲▼法官,司法,法槌,法律。(圖/pixabay)

▲桃園地院日前有法官在裁定內容中寫下,法官夜以繼日的工作換來的只是鄉民的笑罵與嘲諷司法信任度的低落。(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ixabay)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桃園地院日前一項定應執行之刑裁定指出,「法官若要將每個案件都處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須犧牲法官及配合同仁的健康,但如此犧牲就算是達夜以繼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約也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法官之名聲、薪水與尊嚴並不會因此有絲毫增加」,如此淺白卻又吐苦水書寫在裁定中,引發不少討論。

曾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兇嫌王景玉儘管被鑑定為精神正常,但一、二審仍被法官依據兩公約,以有精神疾病與悔過之意為由,判處無期徒刑,引起社會嘩然,痛斥法官是「恐龍法官」。

而台灣近年來為讓司法可以更貼近民眾,積極推動司法改革,設立國民法官,讓民眾也可以參與審判,將擁有不同背景、價值思考的民眾帶進法庭,期望讓司法審判更加透明之餘,也能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理解。不過現階段在網路社會中,常仍能看見民眾痛斥法官是「恐龍法官」、不食人間煙火等批評聲浪出現,根據「2019社會信任調查」,民眾對於法官的不信任程度更來到52%。

桃園地院日前一項定應執行之刑之裁定內容,為桃園地檢署向桃園地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該案為裁定一名鄭姓男子因妨害公務與傷害案件,被法院裁定應執行拘役120天,但裁定的內容卻相當特別。

法官在內文中寫下,法院對於案件於程序、實體各項面之權益,都應權衡、折衷兼顧,不應偏執一端,給予受刑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保障,並妥速做成裁判,但要每個案件都要處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須犧牲法官及配合同仁的健康生活,但如此犧牲,就算是達到夜以繼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約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法官之名聲、薪水、尊嚴並不會因此而有絲毫增加。」

儘管如此,但該法官也指出「在上班及加班時間中認真處理案件,就是法院負擔之極限」,同時也考量到桃院每月刑事案件數量為全國第一,僅能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妥速做成裁判的程序利益較高,給予被告鄭男陳述意見的機會並無必要,審酌其犯行後,定期應執行之刑為拘役120日。

由此可見,儘管台灣已積極進行司法改革,但現階段民眾對於司法仍有距離感,2者間彼此難以互相交流反思,民眾無法理解法官做出判決時,背後所思考、衡量的全貌;而法官在審理重大刑案時,往往也容易陷入選擇符合社會大眾期望的判決,或是依其專業判斷做出未必完全符合社會大眾所期望結果的兩難之中。

12/03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64 3 5254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