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抓到了!點黑輪不吃卻掉出「衝鋒槍」 32歲男坦認要防身

▲▼             。(圖/店家提供)

▲台中北區一家黑輪攤昨日發生怪異事件,一名男客點了餐不吃,包包還掉出一把衝鋒槍。(圖/店家提供)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間黑輪攤近日有客人「掉槍」引起不小風波,警方發現該男行跡不定,有時徒步、有時搭公車,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後,昨晚在清水紫雲巖將人逮捕,涉案黃男蹤跡跨越20多公里,被起獲的「槍枝」還只是把塑膠槍。

事發在2日下午4點多,台中北區一間黑輪攤人潮不少,一名平頭男子、頭放墨鏡,先是被店家發現神色異常,而且進入店內點了一份黑輪後,卻不馬上吃,反而站在門口、雙手抱胸前,不斷望向四處。

沒想到,男子隨身包包突然從桌上翻落,衣服等物品之間,出現一把類似衝鋒槍的物品,原本要走進店裡的闆娘,瞬間凝結,一旁顧客也頻頻回頭,平頭男則回頭張望,也不敢動。眾人就這樣在場凝結5秒,尷尬地要平頭男趕緊把東西收好。

▲▼掉槍風波。(圖/警方提供)

▲▼警方鑑識後,確定該槍只是一把玩具槍。(圖/警方提供)

▲▼掉槍風波。(圖/警方提供)

畫面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更有不少民眾譏諷台中治安,認為連吃個黑輪的客人,都擁槍。更引起警方高度重視,立刻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現場有男子留下的彈匣,第一時間就能研判所謂槍枝,應該是玩具槍、BB彈之玩具。

警方鎖定該名黃男(32歲),犯案後徒步離開現場,平時無通訊方式也沒有固定居所,專案人員調閱上百支監視器,蹤跡還數度中斷,最終發現他從北區一路晃,晃到清水區紫雲巖,昨晚立刻驅車前往逮人。

▲▼             。(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警方昨晚在清水逮人送辦。(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黃男身上的槍枝,經鑑識人員確認,該槍為塑膠材質,動能不足以造成傷害。黃男稱持有之玩具槍是花650元購得,原作「防身」用途,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1項第3款移送裁處。

警方提醒民眾,切勿攜帶或炫耀仿真度高的玩具槍,這類物品在公共場合極易引發誤會,不僅造成群眾恐慌,亦避免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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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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