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男跟15歲小女友發生101次性行為,就連對方流產也不放過,被告下場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基隆報導
林姓男子與15歲少女小君(化名)交往,2人交往半年,就發生了共101次的性行為,而誇張的是,林男就連小君流產也不放過,持續與小君發生關係。案經曉君媽媽發現後提告,法院近日審結,將林男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101罪合併判刑10個月。
判決指出,23歲的林男2020年8月間成為跟年僅15歲的小君成為男女朋友,而林男明知道小君未滿16歲,卻仍衝動與小君發生關係,半年的時間就發生多達101次性行為。
誇張的是,林男每次性行為都未使用保險套,過程中小君還一度懷孕,被媽媽發現後,氣得帶到診所進行人工流產並提告。不過,林男卻未因此罷休,仍持續與小君性交。
法官認為,林男每次的性行為均獲小君同意,並未造成小君心理上的傷害,且事後始終坦承犯行,並未消耗太多司法資源,最終將他依101個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判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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