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後1年多,IG突然遭狼友騷擾,得知前男友竟將性愛片上傳氣得提告,北院依法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石姓男子不滿與女友分手,於2019年12月間,竟將2人的性愛影片上傳網路,前女友直到在IG遭不明網友傳訊騷擾,才驚覺被人看光,氣得對石男提告,台北地院考量石男與前女友和解,依散布猥褻聲音及影像罪,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
石男與女友在2019年6月間分手,半年後越想越不甘心,竟將好幾部2人的性愛片上傳網路,引來網路「狼友」於2020年9月間,在IG傳訊騷擾前女友,因此挨告。
石男於審理期間認罪,並與前女友以20萬元和解,北院考量他坦承犯行,除向對方誠懇道歉外,也承諾願賠償對方,應已對過錯真誠悔悟,依散布猥褻聲音及影像罪判刑,並沒收存有猥褻影像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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