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馬男」自稱設計師 模擬「警察追逐」練車技...白目應答警傻眼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桃園23歲葉姓男子於父親節上午在台南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警方傳喚他於9日下午到案說明,葉男從苗栗南下,在分局製作筆錄時,葉嫌說他把當時行車民眾模擬「警察追逐」情境練車技,葉嫌應答的白目言行令警方相當傻眼,全案訊後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外,並依危險駕駛告發。

▲桃園葉姓男子於8月8日父親節上午在台南市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台南市警二分局根據車號傳喚他到案說明依法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桃園葉姓男子於8月8日父親節上午在台南市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台南市警二分局根據車號傳喚他到案說明依法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桃園葉姓男子於8月8日父親節上午在台南市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台南市警二分局根據車號傳喚他到案說明依法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警二分局指出,有關黃色野馬跑車(Ford Mustang)8日上午8時40分許行駛在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段(東往西)行駛時,有連續闖紅燈及逆向行駛等數項重大惡性違規行為一案,二分局運用科技執法以車追人,已於8月9日下午4時許通知葉男到案說明,訊後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對其危險駕駛行為更嚴正執法,決不寬待。

警二分局進一步表示,葉男行為涉及逆向行駛、闖紅燈及危險駕車行為,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所以違規行為從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開罰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而其行為致生往來之人車危險,並依涉及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以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二分局亦對於惡性違規行為嚴正執法。

▲桃園葉姓男子於8月8日父親節上午在台南市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台南市警二分局根據車號傳喚他到案說明依法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據了解,8月8日父親節上午,這輛福特黃色野馬跑車出現在中西區民生路一段,該黃色野馬逆向行駛,順向車道的車輛見狀紛紛走避,怕被撞上,現場險象環生。

該部野馬跑車連續逆向行駛2次,每次約3、400公尺,而且還闖紅燈,最後往安平路方向離去,對於野馬跑車在市區街道亂竄、危險駕駛的行為,引起駕駛人公憤。

台南市警二分局接獲舉報,馬上調監視器影像追查,確實該車有重大違規行為,並依據車號查出車主是住桃園的23歲葉姓男子,警方先聯絡到葉母,葉母表示葉男不在家,但不知他做何事,經提供警方葉男手機,9日上午警方積極聯絡他到案說明。

▲桃園葉姓男子於8月8日父親節上午在台南市鬧區逆向行駛、闖紅燈險象環生,台南市警二分局根據車號傳喚他到案說明依法函送法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葉男原表示他人在苗栗,10日或11日才要來台南說明,但在警方堅持下,葉男才同意到案說明。警方擔心他拖延或不到案,其間持續聯絡葉男,並勸說交通違規不是大案,還是快來說明下比較好,並啟動追踨系統,鎖定葉男車號,一旦進入台南市轄區警方會馬上得知,並進行因應。

葉男於9日下午4時到案說明,並製作進1小時的筆錄。據了解,葉男自稱他是「設計師」,對其逆向行駛、闖紅燈等行為並不以為意,並表示自己是來台南訪友,並「練駕駛技術」,他把違規的情景想像成「警察追逐」的情境,操練他駕車閃避的車技,他一臉不在乎的白目應答,令員警聽了相當傻眼。

二分局警方指出,葉男做完筆錄離開後,才獲悉他可能另涉嫌「IG嗆殺陳時中」案,警方雖有點驚訝,惟比對葉男言行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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