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定罪是政治動機? 人民日報反擊外媒「蔑視香港司法獨立」

▲黎智英在囚車戒護下抵達法院聆聽宣判。(圖/路透)

▲黎智英「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圖/路透)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香港西九龍法院1日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名被告「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引起外家媒體抨擊有政治動機。對此,大陸官媒《人民日報》發表銳評反擊西方政客大放厥詞,稱定罪有政治動機是顛倒黑白,「對香港司法獨立的蔑視與挑釁;為亂港者粉飾美化,是對香港法治的干擾和破壞。」

銳評稱,所謂的「流水式集會」是在香港警方事前已清楚拒絕批准遊行申請的情況下展開的一次非法遊行。 法官認為,眾被告帶頭離開維園前往中環,沿途從沒呼籲或協助群眾疏散,所謂的疏散計劃只是幌子,實際是已計劃好的集結。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一些人所說的合法集會,更不是行使集會自由的憲法權利。 這些劣跡斑斑的亂港分子,如果不能接受正義的審判,香港法治何以維護自己的尊嚴?

▲▼香港1102衝突,反送中。(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去年1102衝突。(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銳評指出,西方政客捫心自問,在他們國家的相關員警法案中黎智英之流能否脫罪? 他們的員警又將如何處置未經許可的遊行示威? 一些殖民主義的遺老遺少大概患上了「健忘症」。 用防暴車、警棍、電槍暴力鎮壓「佔領華爾街」運動,在「反抗滅絕」活動中8天拘捕1457人,那些以「集會自由」之名污衊他人的國家,恰恰在限制打壓「集會自由」上最激烈、最賣力。 只照自己不照別人的雙重標準,還是省省吧。

「為自由發聲是假,干預司法是真。」《人民日報》銳評進一步說,修例風波以來,從動輒要求釋放黑暴分子並威脅讓中方付出代價,到將黑心人稱為「良心犯、將自由殺手譽為自由鬥士,從案件進入司法程式后公然向主控官施壓,到個別外籍法官以揚言辭職的方式進行「政治杯葛」,一些西方勢力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成為香港司法獨立的一大絆腳石。

▲▼港版國安法生效。(圖/路透)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治安慢慢恢復正軌。(圖/路透)

銳評強調,到底是誰將政治凌駕於司法之上,到底是誰政治打壓、政治操弄,早已一目了然,「 在香港由亂及治的關鍵時刻,西方政客借干預司法進而禍亂香港、遏制中國的可恥圖謀,註定不會得逞。」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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