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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車手首次領款就遭查獲 揪出「車手頭」3人

▲郭姓車手首次提領即因神色緊張被查獲,起出垷金40000餘元和手機。(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郭姓車手首次提領即因神色緊張被查獲,起出垷金40000餘元和手機。(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警方19日執行便衣巡查時,發現某超商內提領款項的27歲郭姓男子形色緊張且不時東張西望,經盤查其所持有之提款卡非本人所有,且已遭通報為警示帳戶,員警依法將其逮捕偵辦,並再溯源逮獲「車手頭」葉姓及2名林姓男子,警詢完畢後,移請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察局長陳國進等人專程頒發獎金並嘉勉。(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警察局長陳國進等人專程頒發獎金並嘉勉。(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警察局長陳國進等人專程頒發獎金並嘉勉。(圖/桃園警分局提供)

警方表示,桃園警察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於19日17時許, 執行便衣巡查時,發現成功路一段某超商內提領款項的郭姓男子形跡可疑,經盤查為領款車手,郭男首次領款40000餘元即因神情緊張為警方查獲。

分局長邱紹洲接獲報告立即指示由偵查隊及武陵所組成專案小組,溯源擴大追緝,成功將22歲葉姓「車手頭」及其兩名林姓同夥查緝到案,另查獲涉嫌提供帳號給詐騙集團之鄭男及林女,兩人均因缺錢, 而自願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

警察局長陳國進昨日偕同義勇刑警大隊長吳裕松至分局,頒發獎勵金予專案小組人員,嘉勉同仁辛勞;並呼籲民眾,切勿因缺錢輕信詐騙集團話術,提供銀行存摺、金融卡,如遭警方查獲,將成為詐騙集團共犯,除背負刑責,尚需面對被害人之求償,絕對得不償失,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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