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63瓶汽油「排列火線」...敲門見堂妹驚恐 點火活活燒死她

▲▼   高雄高分院外觀          。(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高雄高分院外觀。(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60歲的男子王皇閔去年疑似與堂弟不和爆發扭打,鬧上法院互告傷害,但他心頭恨意難消,事後竟蓄意買30公升汽油分裝,把63瓶汽油瓶堵在堂弟妹臥房門口、陽台,引燃汽油縱火,害死堂妹、堂弟也慘遭嚴重燒傷。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王皇閔無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據悉,王皇閔與堂弟妹是住在隔壁的鄰居,因與堂弟互毆扭打,堂兄弟為傷害案對簿公堂,卻也因此埋下殺機!起訴指出,王皇閔去年2月底、3月初間,先在加油站買30公升汽油,自行分裝成63小瓶,每5、6瓶綁成1袋;接著趁3月5日深夜之際,扛汽油瓶從自家陽台攀爬到堂弟妹家陽台,動手布汽油火線。

檢方調查,王皇閔在堂弟妹家陽台、神明廳、樓梯口都有擺放汽油瓶;他將其中5瓶汽油潑灑在堂弟妹臥房門口、走道上,接著拿電擊棒敲門。他堂妹開門發現異狀,大喊「趕快報警」,但王男仍引燃火勢,堂妹熱休克慘死;堂弟則在驚醒後自行擊破房間窗戶逃生,但全身遭惡火二、三度灼傷,送醫保住一命。

高雄市消防局火調報告指出,該起火災案件屬於人為縱火。不過,王皇閔在偵訊時僅坦承購買汽油,並將汽油潑灑在堂弟妹家中引發火勢,造成堂妹死亡、堂弟受傷,但堅決否認有殺人、縱火意圖。檢方傳喚王皇閔友人,證明他犯案前託付友人「代收房租」、「幫忙照顧老母」,認定他預謀犯案,涉殺人、殺人未遂、侵入住宅等罪嫌,將王皇閔起訴。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王皇閔無期徒刑,今(27)日高分院駁回上訴,二審仍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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