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一周又被收押!港律政司:國安法不適用「無罪推定」

▲▼黎智英。(圖/路透)

▲黎智英遭到收押。(圖/路透社)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3日獲准保釋後,香港律政司不服提起上訴,強調處理「香港國安法」的保釋申請時,「無罪推定」原則並不適用。香港終審法院31日審理此案,3位法官批出上訴許可,黎智英必須還押候訊,待明年2月1日處理正式上訴。

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遭法院收押20天,23日終於獲准以一千萬港元交保,於深夜離開警局。

不過,香港律政司對於黎智英獲准保釋的決定感到不服,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並強調一般刑事罪行中法庭維持「無罪假定」(無罪推定)法律原則,故被起訴後被告有保釋權利,但「香港國安法」並非在同一個法律體系下產生,條文中也沒有「無罪假定」,因此法庭考慮保釋條件時不能跟一般刑事案件相提並論。

香港終審法院31日審理此案,認為該議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具有可爭議之處,3名法官決定批出上訴許可,並排期於明年2月1日處理正式上訴,期間黎智英必須還押候訊。

值得注意的是,黎智英23日獲保釋後,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曾刊登一篇題為「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的文章,並於文內質疑,「黎智英身負重罪,倘若藉此逃遁或在保釋期間繼續禍亂香港,誰來負責?」

▼黎智英12月23日獲准保釋,以一千萬港元交保,深夜離開警局。

▲▼黎智英以1千萬港元交保,深夜離開警局。(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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