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房應召裸女尖叫!他變正義哥衝入狠K「奧客」:聽到4個字完了

▲桃園吳姓員警去年10月間喬裝嫖客在桃園區某商務會館與越籍女子性交易前表明警察身分,林姓男子衝出飽以老拳遭吳員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吳姓員警去年10月間喬裝嫖客在桃園區某商務會館與越籍女子性交易前表明警察身分,林姓男子衝出飽以老拳遭吳員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員警去年10月間據報在桃園區某商務會館有從事跨國賣淫集團,吳員喬裝嫖客前往消費,越籍女子脫光衣服欲性交易時,吳員表明警察身分,未料越女聽見「警察」突然尖叫,隔壁林姓男子突然衝入對吳毆打,吳員懷疑林與應召站鍾姓負責人是同夥提告妨害公務等罪嫌,林男辯稱,「吳員並未說是警察」等語,檢方以吳員未有其他積極證據,難認林有妨害公務之犯行,11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鍾姓男子去年6月在桃園市某商務會館以招攬越南、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在不同旅社租用套房提供應召女子吃住與性交易,每次價碼2千元由鍾男與應召女拆分。

去年10月2日晚間8時許,吳姓員警佯裝嫖客上門,鍾男媒介越籍女「珊珊」接客,女子在客房內脫光衣物後,吳員立即表明警察身分,女子聽到「警察」立即尖叫且拒絕吳員逮捕,隔壁的47歲林姓男子立即衝入,朝吳員左眼揮拳,連眼鏡都被打掉,吳員表示「警察辦案」,林男見狀立即走開,但應召女「珊珊」早已趁隙逃離,事後吳員懷疑林男與鍾是同夥,另外根據相關帳戶資料,將鍾男、林男偵訊後依意圖營利媒介使他人為性交行為、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

林男在桃檢複訊時否認與鍾男是同夥,辯稱因鍾男欠他20萬元,鍾男透過Line表示從事性交易收入,以證明自己有還款決心,私下要林捧場讓鍾賺點錢,當天他正在隔壁按摩,聽聞隔壁應召女大喊救命,以為女子碰上奧客被欺負,才衝入房間要救人,當時看到吳員掐著應召女頸部,但不知吳是警察,吳當時並未表明是警察身分,後來吳聲稱「警察辦案」,他立刻走人。

檢方查出,吳員在職務報告並未寫開門時立即表明警察身分,但出庭時則聲稱,確實有表明自己是警察身分等語;檢方調閱相關證據,因應召女尖叫,即使吳員當時曾表明身分,林男是否能聽見仍有疑慮,此外,從鍾林2人之間匯款紀錄,無法證明林男是共犯,在無其他積極證據,難認林男有妨害公務等罪嫌,偵結予以林男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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