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貨車司機停台61線慢車道睡覺,自行車騎士撞上重傷。(圖/資料照)
記者劉人豪/苗栗報導
大貨車司機將車停在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慢車道後在睡覺,一名自行車騎士經過時撞上大貨車重傷,苗栗地院認為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因,依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司機有期徒刑5月。
判決書指出,尤姓司機於2024年7月13日,駕駛大貨車停放在苗栗縣台61線103.1公里處北上側慢車道睡覺,康姓自行車騎士從後方直行至該處,車頭撞擊大貨車後方,導致騎士人車倒地頸脊椎不完全神經損傷,經開刀治療,術後四肢無力、大小便功能障礙、無法自行翻身坐起、日常生活24小時專人照顧。
法院審酌,騎士騎乘自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車禍事故發生主因,念司機犯後坦承犯行,雖表明有意願賠償,但迄今尚未能實際達成和解並賠償所受損害,依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5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