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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升溫 台南市1日起啟重秋冬防疫專案!

▲台南市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台南市1日起啟重秋冬防疫專案,黃偉哲市長呼籲民眾配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台南市1日起啟重秋冬防疫專案,黃偉哲市長呼籲民眾配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時序進入秋冬,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累計6277萬人次感染,致死率約2.33%,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持續有境外移入個案出現,台南市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月1日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請台南市民及醫療院所配合落實。

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自12月1日起秋冬防疫專案,三大防疫措施保障市民健康:一、邊境檢疫: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或來臺目的為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始可登機,交通部將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請台南市市民出入國前務必配合。

▲台南市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台南市1日起啟重秋冬防疫專案,黃偉哲市長呼籲民眾配合。(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二、社區防疫:民眾進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定「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台南市各局處稽查人員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舉證後由台南市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上述場所內如有飲食,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方式進行管控,使民眾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並請民眾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時,應避免前往上述場所,以及在不能保持社交距離時自主戴上口罩。

三、 醫療應變: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新冠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台南市衛生局依據四大應變措施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協助執行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台南市衛生局提醒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台灣防疫是否成功,有賴政府、民間攜手合作,守護國人健康;請市民務必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如有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諮詢,其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請上衛生局資訊網瀏覽(https://health.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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