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婆婆殺了我!網路提案「姻親專法」附議通過了 掀正反論戰

▲女生難過。(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封血淚遺書「我的婆婆殺了我」9月間在網上瘋傳,掀起巨大風波,事後有熱心網友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姻親專法」,希望能立法禁止姻親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昨日提案順利通過附議門檻,主管機關也將於2個月內回應。

提案人9月10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姻親專法: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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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話語、行為部分,她列出8點具體事項,直言「這是對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包括: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務、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我的婆婆殺了我」疑不堪霸凌 北市女PO遺言自殺亡 萬人求真相。(圖/翻攝自Facebook)

▲張姓女子疑因婆媳問題走上絕路。(圖/翻攝自Facebook)

再來,針對傳統婚禮習俗的部分,她也舉出2點,其一是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姻效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出現財物交易買賣的心態。」第二點則為,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他們的傳統婚禮儀式,例如潑水、丟扇子、大餅等。

提案者感慨,至今許多公婆仍維持傳統觀念,把媳婦當成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並大舉施展家庭結構內的權力支配;而媳婦們礙於對長輩尊重的道德觀念,多難以替自己發聲辯解,只能不斷承受苦水。

她進一步提到,10多年前,身邊就有出現過,因姻親長期壓迫而自殺的悲劇,沒想到現在卻爆發「張○馨事件」,對於姻親的傳統觀念仍未進步,她感到十分驚駭;因此,希望有「姻親專法」避免姻親觸犯底線,以減少離婚案件數、傷及婚姻當事人身心性命的情況,同時也能促進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尊重。

▲我的婆婆殺了我!網路提案「禁姻親干涉」附議通過了 掀正反論戰。(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網友提案「姻親專法」。(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提案掀起論戰,一派人支持表示,「希望未來媳婦的角色~能夠是由自在的靈魂,孕育快樂的下一代」、「姻親言語傷害也是家庭暴力,杜絕霸凌」、「請法律保障已婚人有安全和諧的婚姻環境,拒絕姻親霸凌」、「不止婆婆會這樣,還有姑類也會...傷害人的程度也不會輸給老人家」、「身為媳婦,很能感受在傳統思想與禮教上的壓力,我不希望再看到有媳婦因夫家長輩的緣故,受到身心靈的傷害,非常希望法案趕快通過」。

不過,也有許多網友吐槽,「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好嗎」、「這種程度的事情,小倆口自己有主見就行了唄,還需要法律?一個成年人連婚姻這種事都不敢違抗長輩的話,就別結婚了吧」、「呃,要任意開地圖炮之前,請先搞清楚姻親是個相對的概念喔,婆婆是媳婦的姻親,反之亦然。這個法立下去,媳婦們如果想要反對任何婆婆對丈夫的溝通也是犯法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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