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NCC無權撤照!中天自提4位鑑定人 質疑公器私用、裁罰不公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中天新聞台換照聽證會26日登場,中天電視有備而來質疑NCC近2年對中天新聞21件處份中,有16件尚未確定,是否違反《衛廣法》的最終決定權是法院,且尚未確定的裁罰案件,不能做為是否准予換照衡量因素。中天新聞同時自行提出4位鑑定人,以「抗衡」由NCC提出的7位鑑定人。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發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聽證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中天電視大股東蔡衍明(左)與委任律師在會場交換意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中天新聞台因為近年違規案件很多,聽證會中成為主要探討內容。中天電視委任律師陳文元表示,中天新聞自103年12 月12日取得執照後至106年12月11日的前3年評鑑為「合格」,這段時間沒有任何遭裁處罰鍰之紀錄。近2年的21件處份中,仍有16件尚未確定,罰鍰金額21次共1073萬,僅133萬確定。中天認為,尚未確定的裁罰案件,不能做為是否准予換照之衡量因素,是否違反衛廣法的最終決定權是法院。

▲▼中天電視台換照案聽證會,由NCC三位委員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共同主持。(圖/記者湯興漢攝)
▲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會,由NCC三位委員(左起)林麗雲、王維菁、蕭祈宏共同主持。(圖/記者湯興漢攝)

中天還強調,21件處份中,政治類有14件,非政治類7件,有關政治評論該不該成為裁罰對象,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但中天認為評論節目(尤其是政論節目),不應成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裁處罰鍰之對象。

律師指出,其中有2件裁罰案的報導對象是NCC,主管機關明顯球員兼裁判,NCC為報導內容所監督對象,有「公器私用、裁罰不公」,因為NCC屬於媒體監督對象,如果NCC認為報導有誤,可以要求更正或到法院提告,而不是用開罰處份。

▲▼「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發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聽證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NCC邀請7位專家學者擔任鑑定人表達意見。(圖/記者湯興漢攝)
 
26日的聽證會,NCC另邀請的7位鑑定人表達意見,包括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林月琴、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沈伯洋、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輔大新聞系副教授陳孝訓、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副柯瓊鳳、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慧蓉、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郭文忠。中天也另外提出翁曉玲、關尚仁、鄭自隆、張裕亮等4位鑑定人,表達不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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