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離婚「接軌」產女嬰 碩士夫氣告工程師小王討賠百萬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碩士畢業的周姓男子不滿余姓妻子離婚之後,迅速與陳姓工程師產下一女,氣得對兩人提告通姦、相姦,民事部分也提出100萬元求償,一審獲判50萬元,他不滿上訴。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余女外遇的主因是周男無力挽回,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及資力等因素,最後維持原審判決,駁回男方上訴,全案確定。

▲嬰兒,新生兒,懷孕,小孩,寶寶,小寶貝,孩童,小生命,幼兒,baby。(圖/pixabay)

▲周男不滿妻子離婚後,隨即與小王產下一名女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周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妻子是在2017年6月間協議離婚,隔年1月接到戶政事務所來函通知,這才知道對方幾乎是「無縫接軌」產女,根本就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外遇,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也導致精神受到極大創傷,至今無法正常工作,「我們的婚姻固然有相處上的意見摩擦,她也另外在外租屋居住,但尚未達到難以挽回的程度,分居期間我們會一起逛街、用餐,與一般夫妻無異,真正的離婚原因是陳男刻意介入,她懷孕後為了避免東窗事發,才開始積極協商離婚。」

余女與陳男則反駁,他們的確有通姦、相姦行為,但這是因為周男長期對余女施以冷暴力、經濟箝制,甚至有言語、精神虐待等行為,還會跟蹤、貶低女方的職業,「2015年11月分居之後,他仍不時前往女方住處附近窺視,甚至用撞門的方式逼迫開門入內搜查,兩人見面都是為了商談離婚,並無感情回溫等情事存在」,況且男方聲稱精神上受到極大傷害,又怎麼會在知道真相之後還前往世界各地旅遊,根本不合理。

▲▼ 牽手,男女,情侶,夫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余女與陳男坦承外遇,在刑事方面各別被判處3月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合議庭調閱周、余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余女曾質問,「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你剛剛也有講,因為我們就一直不合,有時候不合、合、不合、合,久而久之也產生那個間隙,你剛剛不是也這樣跟我講」、「你之前就打過我啊」,可見夫妻之間的互動已經產生嫌隙;周男則向女方表明,有去看過心理醫生,還會因為天氣冷想幫忙購寢具,表現出相當的關心,顯然有為了挽回婚姻做出努力。

合議庭指出,周男在辦理離婚當下雖然不知道外遇的事,但夫妻倆早已相處不睦,他也意識到無法挽回妻子,可見這才是離婚的主因,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及資力差距等因素,最後裁定維持一審判決,余女、陳男應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確定。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