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男性侵KTV酒醉女同事 歡送趴變「撿屍單戰」影片存電腦 下場出爐

▲吳姓男子2017年間借住堂弟桃園市租屋處,竟趁堂弟收假回部隊性侵其女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小正(化名)開心歡送離職同事,卻被同事撿屍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吳姓男子在知名KTV當服務生,因同事要離職而和大家在包廂舉辦歡送趴,後來看到女同事小正(化名)醉倒想撿屍,叫了計程車送她到租屋處「單戰」,還拍下性愛過程。過程記憶相當模糊的小正醒來後覺得那邊怪怪的,離開住處後立刻報警。吳男存在電腦裡的性愛影片被警方找出後,以39萬元和小正和解,並被判2年緩刑5年。

吳男和小正和解後已先支付3萬元,剩下的分期36個月支付,每月支付1萬元。法官根據2人和解結果,除判吳男緩刑5年,若他有任何一期未支付,就視同全部到期,讓小華能夠聲請民事強制執行,情節嚴重可由檢察官聲請撤銷緩刑。

判決書指出,吳男和小正都在KTV當服務生,2018年7月因一名男同事要離職,31日便和大家在包廂內辦歡送趴唱歌暢飲。到了隔天清晨6時,吳男被小正醉倒在沙發上的模樣勾起性慾,隨即叫計程車載小正回到租屋處2樓房間休息。

吳男脫光小正衣服幫她擦拭身體,並幫對方換上自己的T恤,他看到小正醉得不醒人事就趁機性侵,還用GOPRO錄下小正私密處和正面全裸,之後把影片傳到電腦主機存檔。

小正在醒來後覺得身體不對勁,但因無法證明吳男對他做了什麼,只能先假裝若無其事地離開,到家後才決定報警處理。檢警持搜索票到吳男住處搜查,在電腦裡發現吳男拍下的性愛影片,取走GOPRO和記憶卡當作鐵證。吳男當即坦承犯下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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