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投三總爆醫療暴力,一男一女闖管制區釀護佐左眼角膜受傷。(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發生醫療暴力事件,廖姓男子與楊姓女子在非探訪時間,進入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一幢大樓,誤導保全刷卡放行闖入4樓護理站,隨後與醫護人員爆發衝突,造成護理佐理員左眼角膜受損,保全與護理師也受傷。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將2人提起公訴。
2025年11月25日上午,廖男與楊女前往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某大樓,欲找尋住院病友道歉,但當時並非探訪時間,且該棟大樓4樓屬管制區域,須持管制卡感應才能進入。
2人先由樓梯前往2樓敲打玻璃門,隨後轉往1樓向保全王姓男子求助,並謊稱楊女膝蓋受傷、現場有玻璃碎片,需要醫護協助。王男誤以為發生緊急狀況,依2人指示持管制卡感應電梯,將其帶至4樓護理站。
抵達後,廖男向護理師楊姓女子表示要找病友,遭告知非訪客時間無法進入後,情緒失控,大聲咆哮並逼近護理師。護理佐理員孫姓男子到場試圖將雙方隔開並請2人離開,但廖男拒不配合,在護理站內持續喧鬧。
孫姓護佐與王姓保全出手壓制廖男時,廖男徒手毆打2人,造成孫男左眼擦傷、角膜受損,王男左前臂鈍挫傷及左上眼板擦傷。
混亂中,楊女見廖男遭壓制,上前欲將孫男拉開,護理師楊女上前制止時,卻遭楊女以嘴咬傷左手背,並噴灑辣椒水,導致護理師右手挫傷及擦傷。
對此,廖男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確實在現場與護理佐理員及保全發生肢體接觸,但否認有傷害犯行。他辯稱自己只是想向病友道歉,認為護理佐理員處理方式過於極端,不該在未釐清狀況下就將人壓制在地,並強調自己沒有口出惡言,也沒有動手打人,「方法可能錯了,但不是故意施暴」。
不過檢方認為,綜合醫院人員證述、傷勢照片及事發經過,足以認定廖男確有以強暴方式,妨害醫療業務並造成傷害,因此不採信其說法,認定2人分別以強暴、脅迫方式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並造成實際傷害,行為已觸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及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其中,廖男對護理佐理員孫男及保全王男的2次傷害行為,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檢方請求分論併罰;楊女對護理師楊女的行為,同時構成妨害醫療及傷害罪,請求從一重的傷害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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