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女主任抓姦營造小妹!「1年內又聯絡」怒求償500萬 法官3原因大逆轉

▲▼ 外遇,出軌,通姦。(圖/視覺中國)

▲人妻抓到老公又和小三恢復聯絡,就依約告上法院,要求小三賠償500萬元。(圖/視覺中國)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聯電主任工程師陳女2018年過年期間將老公李男和年輕小三捉姦在床,和小三以100萬元賠償金和解,條件是不能再和李男糾纏。因為小三當場封鎖李男電話,陳女便答應不收取尾款40萬元,並立書和小三約定,若違約和李男聯絡,就要付違約金500萬元。結果小三之後真的使計和李男聯絡上,卻因為電話是男方打的,讓法官認為她只是「被動受話」,因此判賠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女在法庭上指控,劉女明明知道李男已經結婚,卻和對方搞起婚外情,於2018年小年夜,同時是西洋情人節當天被陳女捉姦在床。小三為了獲得原諒,當場和陳女簽和解書協議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且同意不再和李男有任何接觸,若違背協議的話,就要賠償5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陳女看在小三當下即展現誠意,封鎖李男電話號碼,因此願意放棄100萬賠償金中的尾款40萬元;然而短短不到一年內的時間,小三又透過朋友和李男放話說生活過得不好,於是2人又再度恢復聯繫,期間打了6次電話。陳女第二次抓包老公出軌,讓原本以為夫妻感情能夠隨著時間漸漸回溫的她大受打擊,怒而決定對小三求償違約金500萬元。

新竹地院法官指出,不論生活過得好不好,小三都不應該再和李男互相通電話連絡。不過法官考量她年紀尚輕,明顯是為情所困控制不了自己,而且只是透過友人放話,真正撥出第一通電話的還是李男,所以屬「被動受話」,再加上在營造公司上班年薪僅46萬元,若要償還陳女500萬元的話,已經超過10年的收入總額,因此最後審酌判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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