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蟲誆包養2月騙70萬元 護理師自責:我無知付出極大代價

▲▼ 網路男蟲張寅泰。(圖/資料照)

▲1名護理師自責「無知」,被男蟲張寅泰詐騙70萬元。(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男蟲張寅泰2018年間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從事醫護的楊姓女子,宣稱要以每月20萬元包養楊女,騙楊女上床,再佯稱教導投資,騙楊女拿黃金、現金給他,2個月後,楊女找不到張男,才驚覺被刪好友,她提告後向法院自責「因自己無知讓被告對我進行變態及無理的要求,我希望我是最後一位被害人」,士林地院依詐欺罪判張男徒刑1年10個月。

張男多年前就開始網路聊天室,隨機找女子聊天,靠著斯文外貌自稱是大亨或小開,沒有固定工作,卻吹噓自己生意做很大,懂投資理財,曾陸續對約40名女網友騙財騙色。

▲▼ 網路男蟲張寅泰。(圖/資料照)

▲張寅泰曾因對女網友騙財騙色落網,如今再次犯案被判刑1年10月。(圖/資料照)

但根據判決,張男2015年間,才因詐欺前案服刑出獄,2018年8月中旬,就以暱稱「要開心喔」,在微信上認識楊姓被害人,9月29日起,另外透過LINE、以「羊羽」暱稱,向楊女提出每月20萬元的包養條件,並佯稱可教楊女透過炒作銀行信用的方法賺錢。

楊女深信不疑,2018年10月間,兩度和張男相約在旅館見面,發生性關係,並且把刷卡、借款購買的2條5兩黃金條塊(價值49萬5千元)、現金20萬元交給張男,但楊女從同月18日起,再也連絡不上張男,才發現微信被刪除好友,驚覺受騙提告。

楊女向法院表示「我因自己無知讓被告對我進行變態及無理的要求,付出不只肉體及精神上極大代價」,她並請求法院將張男從重判刑,「我希望我是最後一位被害人,也還給曾經沒有浮出檯面的無數被詐騙的女性受害人一份遲來的正義」。

而張男雖強調與楊女是包養、借貸關係,但士林地院合議庭以張男曾要求被害人刪除對話紀錄等理由,認為辯詞不可信,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判張男徒刑1年10月,並沒收65萬5千元犯罪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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