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東亞照明」7億 中電董座周麗真判刑12年

▲▼東亞照明。(圖/翻攝自中國電器官網)

▲東亞照明稱霸台灣照明市場,卻爆發董事長與前總經理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圖/翻攝自中國電器官網)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以「東亞照明」稱霸台灣照明市場的中國電器(1611),董事長周麗真、前總經理張志偉等人卻涉嫌利用海外6家子公司,掏空中電高達7億元資產,遭檢方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麗真被依《證交法》侵占罪判刑12年,得易科罰金3億,張志偉以同罪被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億元。

2015年4月,中電前任董事長顏甘霖指控周麗真涉嫌掏空30億元資產,周麗真則駁斥,海外投資及虧損均非在她任內發生。雙方你來我往,結果卻引來檢調單位注意。

2015年6月,檢調發動第1次搜索傳喚,包括周麗真等11人都到案說明,訊後請回。2016年10月,檢調再度發動搜索行動,這次蒐證齊備,發現周麗真及張志偉2人於2011年11月間,以投資等名義,錢轉入2人透過人頭設立的CLS公司,但在中電的年度財報上隻字未提,中電也未有交易傳票,疑似假交易真掏空,金額高達445萬美元。

同年,由中電100%持股的GLI公司,以現金增資名義發行新股,籌資750萬美元,卻是由CLS公司認購,造成中電持有GLI公司股權遭稀釋剩40%,使得GLS公司不必與中電合併財報,讓張志偉得以GLI公司的資金,高價購買自己名下其他公司股票。

虛偽交易部分,檢調追查周麗真等人還有6起犯行,3年多來共掏空中電達7億新台幣。周麗真、張志偉及CLS公司負責人陳逢璿遭收押,2016年12月,檢方依周麗真等12人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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