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信望盟版「同性結合」違憲 挺同團體抗議:不接受婚姻一國兩制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距離5月24日「同婚合法化」倒數不到一個月,挺同團體不滿在立法院開啟同婚相關法案協商前,反同團體信望愛基金會發動藍綠立委連署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試圖把「同性婚姻」改為「同性結合」,婚姻平權大平台等團體30日集結在立院抗議,「不接受婚姻一國兩制」。

婚姻平權大平台、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表示,此案已經違法大法官釋憲所揭示的「婚姻自由平等保護」,更讓關係可以隨意終止,棄女子最佳利益不顧,企圖使台灣的婚姻家庭結構「一國兩制」。

▲▼婚姻平權大平台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指出,竟有有玩弄文字的法案出現,信望盟還稱不接受婚姻一詞,要以同性結合來取代,而近日信望盟積極遊說立委,他們明白立委面對很大的壓力,但是希望台灣憲政體制不要因為民眾不了解同志、或宗教等因素而受影響,呂欣潔帶領群眾高聲疾呼「婚姻不要一國兩制,守護子女最佳利益」、「幸福沒有不同,婚姻一起加油」。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郭怡青強調,大法官釋字已經很明確講到,同性婚姻可以跟異性婚姻一起成為穩定社會的磐石,再加上他們希望永久結婚的關係的渴求,同性性傾向與異性性傾向是平等的,當然要用相同法制處理,不該有一國兩制的狀況發生,「我們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希望反同方不要再拿叫不叫婚姻這個名詞做文章 。」

▲▼婚姻平權大平台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信望盟版一再指出釋字748沒有提到婚姻兩字,這是錯誤的解讀,事實上釋字有提到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並在理由書明言「就相同性別二人得否結婚作為解釋」,還說不管同性或異性的婚姻都是受到憲法保障重要基本權利,而政院版本用緩和的方式,先定義什麼是同性婚姻,第二條之後就以「關係」一詞來取代,「這已經是同性婚姻能退的最後一步」,如果再退,連婚姻兩個字都不能提及,已經違反了釋字748號。

▲▼婚姻平權大平台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婚姻平權大平台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

▲婚姻平權大平台抗議。(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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