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男運毒一審判15年 二審法院裁定「太輕發回重審」

▲▼法院發回重審。(圖/翻攝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截圖)

▲法院發回重審。(圖/翻攝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截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二審加拿大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查員提出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法院經審理,採納了檢察機關意見,當庭裁定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據法院網站公布消息指出,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3月15日對該案依法進行公開審理,於2018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7萬元),驅逐出境。宣判後,被告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2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對事實、證據和被告人上訴理由進行查證,並充分聽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檢察機關意見。檢察院出庭檢查員當庭反駁,「正在查證的線索顯示,被人告有可能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審法院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法院經審理,採納了意見,當庭裁定將本案發回原審法院重審,而在庭審過程中,加拿大駐中國的外交官在場旁聽。

▲▼華為公主,孟晚舟。(圖/美聯社)

▲華為公主,孟晚舟。(圖/美聯社)

大連天健網先前報導,羅伯特又是一名加拿大人,他走私的毒品數量「公布出來會嚇你一跳」。另外,根據中國刑法第347條第2款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將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加拿大日前應美國要求下,逮捕在溫哥華轉機的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中國在不久後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逮捕2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史派佛(Michael Spavor)。除了這2人之外,外交部20日也證實,第三名加拿大公民莎拉麥克佛(Sarah McIver)因涉及非法就業遭到拘留。

▲▼加拿大前外交官Michael Kovrig(右)白頭山文化交流協會」創始人Michael Spavor(左)。(圖/翻攝自推特@mpspavor/國際危機組織Crisis Group)

▲加拿大前外交官Michael Kovrig(右)白頭山文化交流協會」創始人Michael Spavor(左)。(圖/翻攝自推特@mpspavor/國際危機組織Crisis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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