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心「前男友闖入爆打」 酒店妹被控仙人跳.....一句話判無罪

性事不合,性功能障礙,陽痿,不舉(圖/達志/示意圖)

▲彭男指控遭到劉女仙人跳,但法官認為劉女事先並不知情,因此判她無罪。(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彭姓男子在酒店認識花名「小魚兒」的劉姓女子,日前對方邀請他到家中聊天,而正當兩人準備發生性行為時,劉女的莊姓前男友卻突然闖入,拍下彭男的裸照還毆打他,並向他勒索550萬元又軟禁7小時。事後,彭男認為自己遭兩人仙人跳。士林地院認為,劉女事發當時說了一句「你怎麼回來了?」可見她不知情,因此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劉女在105年10月間多次傳「我心情不好」、「想找個人陪而已」、「我回家等你唷」、「儘快吧,我好難過. . . 」等簡訊給彭男,並邀請他到她家裡作客。彭男禁不住劉女的邀約,隔天清晨5時許就前往對方住處安慰談心,而正當兩人聊得起勁,準備發生性關係時,劉女的前男友莊男卻突然闖入,當場拿手機拍下彭男的裸照,還出手毆打他。

彭男指稱,對方不僅拍下他的裸照、出拳毆打他,更並逼迫他簽下高達550萬元的本票,事後還將軟禁他長達7個小時,直到他交出8000元的現金和汽車鑰匙才被放走,而他當天就到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莊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彭男想要迷姦劉女被他發現,對方還拜託他不要報警聲張,又說要替劉女還錢。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恐嚇取財罪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同時認定劉女刻意親近彭男別有所圖,是共同正犯。

劉女因遲遲未到案而被通緝,但她隔年被起訴後,審理的合議庭卻認為,莊男平時都在台南工作,而他闖入劉女家中時,劉女說了一句「你怎麼回來了?」,可見對莊男的出現並不知情,被「仙人跳」只是彭男當單方面的猜測。另外彭男聲稱簽了6張本票,在庭上卻只提出了其中1張50萬元的本票,認為他的指控有瑕疵,因此判劉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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