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女友裸照給20萬人看還寫「很過分?」 男大生:想要網友按讚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男子趁女友睡覺偷拍裸照還上傳網路。圖為示意照,與本新聞人物無關。(圖/取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在讀大學期間,趁李姓女友睡覺時,偷拍對方只穿內褲、胸部等照片,並分享到網路上,而照片還被網友截圖轉發到各大論壇。李女被好心的網友告知後,氣得向林男怒提分手並提告求償。而林男則表示,因為剛加入社團,為了獲得網友按讚才會衝動誤事,但過了半天就立即刪除。士林地院原先判林男應賠償對方10萬元,而高院日前則改判須賠償20萬元確定。

22歲的林男於2015年9月間,為了獲取臉書社團「不公開資源私密社2.0 」的團友點讚,竟趁李姓女友睡著時偷拍,還把含有內褲、胸部及他揉胸的照片全都上傳,並附上「如果說她的第一次也是給我,會很過份(過分)嗎」等文字,讓20萬至30萬的社員瀏覽。

事後,還有網友把照片截圖散播到其他網路社團,而李女直到被陌生網友找到後才驚覺自己竟然被男友偷拍照片,還被上傳到網路,甚至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

李女指控,林男雖然是學生,但零用錢很多,因此求償80萬元,並要求對方父母負連帶責任。林男則表示,他剛加入社團,為了獲得網友按讚才會衝動誤事;他上傳後過了半天就立即刪除,事後非常後悔,也無法付出高額的賠償金。

士林地院認為,雖然該社團是私密社團,但社團總人數高過20萬人,已嚴重影響李女名譽,但考量林男還是學生,因此判他賠償李女10萬元。另外,據《蘋果報導》,日前高院加碼改判林男賠償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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