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十一」上高速公路賣炒麵8天撈4億 「甘苦男」還沒開賣就被抓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十一連假上高速賣炒麵,8天能賺1億人民幣」這原只是網路爆紅的一張圖,但江西贛州一條高速公路上,有個瘦弱的「甘苦男」真的把飯盒、礦泉水給抬上高速公路,就在導流線內做起生意,但還沒客人報到,警察就先上門驅趕他離開,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可處警告或罰款。

▲▼有人真的把商品搬上高速公路做起生意。(圖/翻攝自梨視頻)

▲有人真的把商品搬上高速公路做起生意。(圖/翻攝自梨視頻)

根據《梨視頻》報導,身形瘦弱的「甘苦男」在高速公路上導流線內做生意,用擴音喇叭播放「米飯、礦泉水」作為宣傳,2個大紅色箱子內擺滿商品,一份飯盒賣25元人民幣(約111元新台幣)。甘苦男說,因為了解坐車在路上沒吃沒喝「真的很苦」,才想到要在高速公路上擺攤。

但還沒開賣,民警就上前提醒,行人上高速公路很危險且「這裡不能賣飯」,網路上的內容只為搞笑,不能效仿,協助「攤販老闆」離開。

▲▼一張「尋找合夥人」計畫在微博上瘋傳。(圖/翻攝自梨視頻)

▲一張「尋找合夥人」計畫在微博上瘋傳。(圖/翻攝自梨視頻)

日前「上高速賣炒麵」的訊息在微博瘋傳,內容寫著,「尋找合夥人,以堵車10公里計算,大約5米一輛車,3條雙向車道約1.2萬輛,平均每輛車坐5個人,共計6萬人,一餐收入60萬人民幣,運氣好一天兩餐能賺120萬,連假8天能入手960萬人民幣,只要肯幹,多做幾條路,8 天收入能破億」,若以8天收入1億元人民幣計算,能得到約4億新台幣的收入。

但法律規定行人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若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人民幣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約22至222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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