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檢察出台18條意見 保障台胞台企同等法律待遇

▲▼福建檢察出台18條意見 保障台胞台企同等法律待遇。(圖/翻攝自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福建檢察機關在台商台企集中地設立涉台檢察服務站。(圖/翻攝自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日前出台18條意見,加強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其中,會確保台灣與大陸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和權利的平等、法律適用和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服務平等,並主動了解台胞、台企的司法需求,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

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消息,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涉台檢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權益的意見》,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台工作重要思想,將增強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權益和服務台企發展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涉台檢察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福建檢察出台18條意見 保障台胞台企同等法律待遇。(圖/翻攝自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霍敏檢察長(左4)在國家檢察官學院福建分院指導海峽兩岸檢察制度研究中心相關工作。

《意見》的基本遵循有四個堅持。一是堅持準確把握中央對台方針政策;二是堅持依法保護原則,予以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三是堅持立足檢察職能,找準職責定位;四是堅持從福建省實踐出發,力足當前,著眼長遠。

《意見》主要包含5個部分,分別有18條內容。其中,在辦理涉台案件時,要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並公正文明司法,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注意改進辦案方式方法,藉此做到「四個慎重」,分別是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減輕辦案對台胞正常生活工作、台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負面影響;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台企財物,避免引發或加劇台企經營風險;慎重使用逮捕等強制措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顧及台胞、台企關切;慎重發布涉台案件的新聞報導,注重對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企業形象的保護。

除此之外,《意見》中還強調,要著力落實普法責任,做好檢察法律文書說理、檢察官以案釋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說清說透,讓台胞、台企「看得見」、「聽得懂」、「聽得進」,使檢察工作更透明、更親民。《意見》還要求,檢察機關加強與各級台辦、台聯、台商協會的溝通聯繫,設立涉台巡迴檢察工作室、檢察聯絡點,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加強與審判、公安、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

▲▼福建檢察出台18條意見 保障台胞台企同等法律待遇。(圖/翻攝自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廈門市檢察院黃延強檢察長(左)為海滄區檢察院涉台檢察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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